昨天去旁听了我同事女儿被杀一案的二审。由于二审为终审,昨天去的人很多,安检非常严格,我挂在钥匙扣上的一把折迭小剪都不能带入。凶手邹鸿成的母亲被两人搀扶进去坐在我右前方不远,这是第一次看到邹的母亲,但只看到背影,感觉很憔悴。当戴着手拷脚镣的邹鸿成被押进审判大厅时,邹的母亲突然跪在地上哭喊声着成成,引起了一阵骚动。后在亲属的劝解和法警的干涉下才慢慢平静下来。
昨天的庭审和一审成了鲜明对比,具旁听了一审的同事说,一审时,市检察院一分院的公诉人口齿清楚,条理清晰。二审正相反,市检院的公诉人声音象蚊子在叫,旁听席几乎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而辩护律师声音洪亮,在气势上就压倒了公诉人。被告及被告律师主要提出了三点上诉理由,一是凶手与被害人为恋人关系,应慎用极刑;二是凶手不是有预谋杀人而是临时起意的激情杀人;三是凶手患有强迫症,其自控能力有所减弱。因此要求改判,减轻量刑。先是邹自己辩护,但漏洞百出,前后矛盾,逻辑混乱。而且许多都是他自己一人的说法,死无对证。接着被告律师提交了几份证据,一是26张证明两人恋爱关系的照片,二是两人的手机通话清单及被告手机中保留的死者给他发的短信以及支持这两份证据的公证书及手机话费收据等。法庭保留了这些证据但没当庭采信。 最后公诉方和辩护方陈述意见后旁听人离场不公开审理了强奸一案。二审最后并没当庭宣判而是择日再判。
围绕二审前后,有许多蹊跷之事不得不让人深思。
第一,在法庭上邹自己供称,他就读于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某专业的预科班,川外出国培训部并非正规高考入学而是交钱读书的“钱学生”,况且他还在预科班,连所谓的大学生都不算,并不是以前媒体称的邹是川外的大学生。
第二,邹于去年初涉嫌强奸先被取保候审,所谓取保候审就是对那些可能不会逃匿并用钱或用人作保的犯罪嫌疑人不用关押。邹的父亲是位副厅级领导干部,作保是没问题的,钱也出得起,有权有钱,才有取保候审,才有后面的杀人。
第三,邹今年初由取保候审改为
监视居住,而他是住校生,在学校居住,公安机关是怎样监视居住的?学校知道他是个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吗?如果知道,为什么会招这样的学生,难道又是权钱开道?如果不知道,南岸区公安局是怎样跨江过河到沙坪坝区川外去监视居住的,为什么不交给川外保卫部门来监视居住?
第四,我注意到邹在法庭上两处提到证人问题,一是他说有同学知道他和死者谈恋爱,甚至知道他们同居,并说出了几个同学的名字,而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他为什么没提供出这样的证人,公安机关也没找到一位证人证明他和死者是恋人关系;二是他说到杀人原因时,说茂业百货的营业员可能听到他和死者的一些对话,而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找过当时在场的营业员,并没有他说的那样情况。过了这么久,凶手又突然要这些人重新作证,我不得不怀疑这期间是不是有人作了手脚,是不是又有权钱交易,想重新让这些人作出对凶手有利的证词。
第五,二审法庭上辩护人提供的照片和手机通话清单连我们旁听人都没看到,但二审还没完,网上就有人公布了这些照片和手机通话清单,庭上庭下,动作迅速、配合默契,让人瞠目。
第六,关于照片,在一审时辩护律师也提供了许多照片来证明二人在谈恋爱,但据旁听了一审的同事说,唯一一张有两人的照片是两人分别在鱼缸两边观赏鱼。而这次网上公布的照片中唯一一张合影据说是在情人节这天用邹的手机拍的,在邹的手机中发现的,据邹在法庭上辩称情人节这天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我在网上看了这张照片,两人虽站在一起,但完全不象亲密恋人的合影,到象是从许多人的合影中裁剪下来的。而且这张用手机拍摄的照片是谁拍的,如是熟人,说明并不是凶手和死者两人在过情人节,如是外人,很少有将手机交外人来拍照,而且请外人帮拍一般都要摆好姿势,但这照片怎么也不象是摆拍的。
第七,再看媒体的报道,大幅标题“江北某商场杀人案今二审
邹鸿成母亲需人扶助”,导读中“凶手邹鸿成母亲庭外瘫软下跪”,邹家似乎成了受害者,让人同情,而死者母亲的痛苦却没媒体提及。
不说了,我们能够作的只有等待.........
下面是昨天网络媒体的一些报道:
=================================================================================
江北某商场杀人案今二审 邹鸿成母亲需人扶助
2009年12月10日09:52 商报滚动
大渝导读:凶手邹鸿成母亲庭外瘫软下跪、辩护律师提出两观点,高院是否维持死刑原判引人关注。 |
http://img1.gtimg.com/cq/pics/25318/25318216.jpg
高院外早早的就有市民等待进入旁听 记者 徐元宾 摄
http://img1.gtimg.com/cq/pics/25318/25318226.jpg
邹鸿成母亲瘫软在高院法庭外 记者 徐元宾 摄
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徐勤 郑军 9:35 报道
今日上午9点30分,邹鸿成二审案在市高院开庭审理。据悉,本案因邹鸿成不服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提起的上诉。
记者9点赶到了市高院,发现邹鸿成的母亲和哥哥,还有亲朋等人已经提前赶到。同时,记者还发现,由于该案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现场已经聚集了40余人,准备旁听该案的开庭审理。
为了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法院特地对前来旁听的市民进行了安检。目前,庭审还没开始,邹的母亲很焦,只能在旁人的扶助下行走。
庭审直击:邹鸿成律师提出 强奸罪不应成立
2009年12月10日10:58 商报滚动
最新消息:
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徐勤 郑军 10:50 报道
今日上午,在法庭上,邹鸿成的辩护律师提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邹鸿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量刑过重,请求依法改判。该律师称,即便该案如检方指控的,邹鸿成追求被害人未果,不满被害人与他人交往而实施犯罪行为,本案的发生也是由婚恋纠纷而引发。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应慎用极刑。
另外,该律师还认为,法院认定邹鸿成所实施的有预谋的杀人行为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本案确系临时的激情杀人。而且,邹鸿成患有强迫症这一精神类疾病,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较之正常人有所减弱。
案发后,邹鸿成认罪、悔罪的态度好,曾多次写信向被害人的家人表示忏悔,邹鸿成的父母也通过各种渠道向被害人家属表示过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希望法庭能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
而在邹鸿成的强奸家庭教师案件上,邹鸿成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与事实不符,请求依法改判,其强奸罪名不能成立。目前,已进入举证阶段。
检察院驳斥律师两观点 江北情杀案择日宣判
2009年12月10日14:01 商报滚动
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徐勤 郑军 12:30 报道
今日上午,江北某商场杀人案二审,检察院驳斥了邹鸿成律师提出的两人系恋爱关系,和激情犯罪。到中午12点,故意杀人案庭审部分结束。紧接着,法庭审理了邹鸿成涉及强奸案部分,因涉及隐私,旁听者被请出法庭。
到目前为止,记者还没有得到该案宣判的消息。经过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
相关博文:
公正的判决(2009-10-20
18:08:54)
正义的审判(2009-10-14
11:34:01)
疯狂的世界(2009-07-16
14:32:58)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