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制度
(2024-12-07 1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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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制度道人治 |
最近一年在外工作,发现一个奇特的现象,就是现在的单位制订了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到一看就不合理,以至于基本没有什么可执行性。可以想象,这种规定基本就是免责用的,也就是到时候真出了事情,就拿制度说事。就是说,你看,我早就有规定,你违反了是你个人的事,要追责,但是领导可以减轻责任。奇怪的是,对于这样明显不可理的规定,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没什么人提意见,于是就很符合程序地变成了正式的制度。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我以前单位的事情。一个制度,如果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员工就会竭力争取,通过各种渠道提意见,以至于很多制度要做大幅修改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顺利通过。
同样的事情,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到底为什么呢?在我看来,这就是文化与制度的关系。制度看起来很具有约束力,但是真正决定制度起作用的是文化。毕竟,制度只有得到真正的执行,才会有约束力。但是在一个并不重视制度约束的文化中,无论是制订制度的决策者,还是被制度约束的员工,制度都不过是一个摆设,真正日常工作都是通过人对人的直接对接完成的,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人治。制度,不过是在发现人治的众多弊端之后衍生出来的一种普遍规范,但是这种规范还只是为了领导治理只用,并不是一种从上到下集体认可的文化,也就是说还不是一种普遍的信仰。制度只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撇清自己责任的工具,而不是日常运行的规则。但是,规则一旦出台,与没有规则还是有区别。在同级之间没有绝对权力的上下级关系的时候,彼此就会拿规则说事。于是,这个时候就会出现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有了规则,大家就会利用规则相互推责,办事的效率慢了很多。这个时候,尤其是有时候来了急活,只好动用权威来协调下级完成工作。于是,一个组织就在一个既有规则又不遵守规则的权威和制度混合状态下运行。也许,这就是一个组织从权威治理走向制度治理的过渡状态。
回到以前单位,之所以规则的制订比较困难,就在于大家都把规则当回事,因此竭力在规则过程制定中争取自己的权力,避免被事后问责。而现在的单位之所以大家都不在意制度的制订,是因为大家都不把规则当回事,认为那就是一个摆设。这就是文化的差异。文化——一种普遍的认同,看似很抽象虚无的东西,决定了具体制度的作用,抛开这一点讨论制度以及制度对现实作用没有什么意义。
《道德经》说无用之用,方为大用,诚然!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我以前单位的事情。一个制度,如果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员工就会竭力争取,通过各种渠道提意见,以至于很多制度要做大幅修改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顺利通过。
同样的事情,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到底为什么呢?在我看来,这就是文化与制度的关系。制度看起来很具有约束力,但是真正决定制度起作用的是文化。毕竟,制度只有得到真正的执行,才会有约束力。但是在一个并不重视制度约束的文化中,无论是制订制度的决策者,还是被制度约束的员工,制度都不过是一个摆设,真正日常工作都是通过人对人的直接对接完成的,简单一点来说就是人治。制度,不过是在发现人治的众多弊端之后衍生出来的一种普遍规范,但是这种规范还只是为了领导治理只用,并不是一种从上到下集体认可的文化,也就是说还不是一种普遍的信仰。制度只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撇清自己责任的工具,而不是日常运行的规则。但是,规则一旦出台,与没有规则还是有区别。在同级之间没有绝对权力的上下级关系的时候,彼此就会拿规则说事。于是,这个时候就会出现非常有意思的事情,有了规则,大家就会利用规则相互推责,办事的效率慢了很多。这个时候,尤其是有时候来了急活,只好动用权威来协调下级完成工作。于是,一个组织就在一个既有规则又不遵守规则的权威和制度混合状态下运行。也许,这就是一个组织从权威治理走向制度治理的过渡状态。
回到以前单位,之所以规则的制订比较困难,就在于大家都把规则当回事,因此竭力在规则过程制定中争取自己的权力,避免被事后问责。而现在的单位之所以大家都不在意制度的制订,是因为大家都不把规则当回事,认为那就是一个摆设。这就是文化的差异。文化——一种普遍的认同,看似很抽象虚无的东西,决定了具体制度的作用,抛开这一点讨论制度以及制度对现实作用没有什么意义。
《道德经》说无用之用,方为大用,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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