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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2022-05-13 13:41:19)
标签:

道德经

语言文字

真实

       《道德经》开篇的第一句话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世人对此有各种解读,对此谈谈我的理解。
       这句话的本意是道不能靠言语文字来传达。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为什么呢?
       我们所处的世界,即使没有文字和语言,也是已经存在的。语言和文字只是用来描述这个世界,而不是世界本身。那么,我们的文字和语言所描述的是什么样的世界呢?所描述的不是世界本身,而是我们眼中的世界,也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感受,而不是世界本身。于是世界就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真实的世界、感觉到的世界和语言文字描述的世界。当我们描述这个世界的时候,描述的只是这个世界在我们眼中的样子,却无意识地忽略了认识的主体——人。因此,无论我们的描述多么精彩,始终只是在感觉层面。因为忽略了感觉主体,所以所描述的道始终处于表层。
       要想更进一个层次,就必须把作为认知的主体的人也考虑进去。相对比较客观一点的描述就是加上主语——某某眼中的世界。然而,这种描述依然无法摆脱忽略主体的模式,“某某眼中的世界”这句话所描述的依然是说话者眼中的世界。如果我们说话的时候能够加上主语“我认为......”,那也就是我们所能做到的最大的客观了。
       语言作为一种抽象,与人对客观感觉的具象是有差别的。比如,我们看到一辆红色的汽车。如果你指给旁边的人看,说:“你看,那辆红色的汽车”,那么你们之间理解的桥梁,就是那辆红色的汽车本身,而不是“红色汽车”这句话。如果有两辆红色汽车摆在一起,那么“红色汽车”的概念就还不足以与某辆具体的汽车对应起来,从而引发歧义,你指的是其中一辆,旁边的人可能以为是另外一辆。为了准确对应具体的车,你还要描述得更加具体,比如“左边那辆红色得汽车”,这样,你和旁边的人的所指才是一致的。如果你们不是同在现场,而是你给别人描述一辆你曾经看到过的红车,那么你们之间理解的歧义可能就更大了。这个时候比较好的方式就是看图片或者视频。当然,图片和视频与现场还是有差别的。调查研究、实地考察的重要性也正在于此。
       因为我们日常的语言文字都是用来描述我们的感觉的,所以当我们用语言来描述真实的世界的时候,就会发现词不达意,怎么都说不清楚。于是就产生了辩证法——正说也对、反说也对。辩证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我们认知的局限。当我们试图用一个局限的概念来描述一个本身并不存在这种局限的客观世界的时候,就会发现一旦你做了一种局限性的描述,就必须同时从其相反的方面进行描述,这样才能无偏见。如果只是从一个方面阐述,沿着形式逻辑推理,就会导出悖论,也就是否定开始所作的局限性假设。中国的中庸之道,其实就如道家的阴阳鱼,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不偏不倚,就是真实的世界,也是实践要把握的首要原则。
       名可名、非常名。世间之物并无常态,所有有形的东西都在不断变化,最终消失,只有无形的东西才是永恒的。所有的抽象都存在于意识和思想中,因而是可以永恒的。但是所有抽象对应的具体事物却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当我们给一个事物起名的时候,这个名只是我们意识中的事物对应物,事物的变化意味者这个名的对应物也在不断变化,但是这个名本身却没有变化,比如一个人的名字,从小到大都没有变,但是一个人却从婴儿变成了老头,最终从生到死,最后这个名对应的就是墓碑上的名字,家谱历史中的文字。对于没有见过这个人的后人而言,这个名字仅仅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或者再加上对这个名字的曾经的人的描述,最多再加上图片视屏,但是这些都是抽象的。从抽象到抽象,与具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世人解读历史,其实都离不开自己的现实。对于历史,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解读,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解读。其中的差异,就在于每个人所经历的现实的不同。离开了现实,我们便失去了共同的基础,只能是自说自话。
       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之中,免不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但是沟通交流和理解其实只是表象,事实是如果没有需要合作的共同事务,姑且不说能否真正相互理解,甚至连理解的必要前提都不存在。你会要求与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相互理解吗?要求理解的前提一定是有共同的事务,而共同事务的本质就是分散却相同的利益——金钱、情感、血缘等。为什么基于利益的婚姻比因为爱情而结合的婚姻更牢固?因为利益永远是现实的具体的。即使是思想超越现实,装载思想的皮囊却离不开现实的滋养。远亲不如近邻,中国的俗语包含着几千年的实践经验,远超科学的知识和逻辑。执着于语言文字的道和名,一定是误入歧途钻死胡同,脚踏实地勤劳奋斗才能拥有短暂却充实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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