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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来源

(2022-04-08 09:35:15)
标签:

辩证

逻辑

生存

        辩证法是一个很奇特的东西,与形而上学的明确清楚完全相反,辩证法告诉我们两个完全相反的东西其实是一回事。这是因为这种特点,辩证法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如天书,难以理解,更难掌握。
        前面我写了一些关于辩证法的谈探讨。今天偶然又有所得,这里赶紧记下,以期在不断的探索中破解谜题。
        康德的先验论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所看到感觉到的东西并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其实是两方面作用的结果。一个是事物本身,一个是我们的感觉系统。因此,在探讨现象的时候,理性的思考,不但要思考现象本身,而且要思考现象背后的感觉系统。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现象本身的矛盾性。比如,一个人抱怨现实生活的困难。但就现象本身而言,这件事就是一个纯粹负面的。但是,如果考虑感知系统本身,那么就会提出问题:他为什么会对生活不满意呢?如果一个躺平的人,显然是不会抱怨生活的。因此,抱怨之中包含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这就是这个负面事情背后的正向能量。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事物的相比较而存在。不但是我们看事物的时候,只有通过事物的对比才能鉴别和描述,比如黑白、高低、快慢、长短等,而且更进一步,我们所看到的现象的本身就是与我们感觉系统对比的结果。因此,探求现象背后的真相,就要“跳出现象看现象”,以旁观者的视角,把客体和主体合在一起,来看作为主客体感应的现象。这就是“旁观者清”的道理。然而,这样不过是比单纯从作为研究对象的主体角度看待问题更为客观,却无法达到纯粹的客观,因为当你作为旁观者看待问题的时候,你其实也是在用你自己的主观看待问题。虽然因为置身事外,不受情绪影响,从而消除这一部分情绪的影响,但终究也是在用主观看问题,不可能达到纯粹客观的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就要修炼到佛教和道教的无我、忘我的境界。无论怎么说,局外人总比当事人客观,“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却是真理。
        辩证法从某种角度看,就是一种修正主观偏差的方法。因为我们所看到的所有东西斗不过是带有主观色彩的偏见,而无论我们如何努力去除这种偏见,其结果都是有限的,所有的去除不过是在主观基础上去除主观的偏见,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如果真要实现这一点,那就只有走向它的反面——不合逻辑。这就是辩证法,所有事物都要走向它的反面。当然,其实并不是事物真的走向反面,而是我们的感觉走向反面。其实事物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我们对事物的认识发生偏离,到了一定程度,就必然返回了,也就是感觉围绕事物本身波动的意思。
        因为辩证法本身就是反逻辑的,因此如果我们想沿着逻辑的思路去理解辩证法,恐怕就是南辕北辙了要失望了。如果能修行达到佛家所描述的高级境界,那么自然就看破红尘,不再纠缠,也无所谓辩证法了。但是,如果我们还要保留这一副躯壳在世上混的话,那么辩证法大概就是我们理解和掌控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生存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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