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为“黑律师”调查辩护应避嫌
(2009-12-16 14: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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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为“黑律师”调查辩护应避嫌
司马平邦
打黑打黑,现在变成以黑吃黑。
因为李庄的加入。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律师在北京被重庆警方带走,重庆市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12月14日上午,重庆当地警方将逮捕李庄的通知交给北京市律师协会,同时交给康达律所和李庄家属,李庄涉嫌伪证罪、妨碍作证罪。今年6月,龚刚模被指控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贩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贩卖、运输毒品等重罪。该案系重庆市民高度关注的大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庄律师受龚刚模亲属委托为其辩护。近日,龚刚模本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06条的规定。
李庄的“黑律师”之名由此而来。
这一巴掌,似乎不只打在李庄脸上,也打在所有北京律师的脸上。
这些天,李庄的事,被北京媒体炒来炒去,论调只有一个,程序欠公正,云云,但又没有人敢说李庄这次真的没事儿。
因为又爆出新闻说,在重庆打黑过程中已经有十多位律师跟着黑社会一起栽进去,即使真的如北京律协证明说,李庄律师自1993年从业以来,一直在河北执业,2002年李庄转入北京执业,在北京执业期间,没有受过行业处分,但这也不能证明之前那些栽进去的“黑律师”一样清清白白,当然这更不能证明李庄在这次辩护中就清清白白。
在中国,一说到律师最先想到的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在社会大众里的形象从来不比黑社会强到哪去,所以,这是李庄事发后只有同行们叫屈,而旁人旁观的主要原因。
若论程序公正,我倒觉得北京市律协赴重庆调查一个“北京白律师”变成了“重庆黑律师”这种做法本身就欠缺程序公正,他们真正要做的是避嫌(娘家不好给女方当辩手吧),更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我看到,已经有这个行业的人站出来指桑骂槐地将“黑律师”事件直接引申到“黑权力”,意味着重庆官方的打黑手段太黑――我也觉得这些明里暗里为李庄鸣屈的言语,又利用央视等强势媒体释放出去,而且也是未经真正的调查的,更是一种程序欠公正,应早闭嘴。
你们惟一该做的事是,等待,并送你们一句你们经常告诉我们的话:相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