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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考验司法公正和世道人心

(2008-10-16 16:49:28)
标签:

10·11

命案

哈尔滨

司马平邦

杂谈

分类: 黑话:土话狠话家乡话

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考验司法公正和世道人心

司马平邦

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考验司法公正和世道人心

录相截屏:林松岭的最后时刻

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考验司法公正和世道人心

死者林松岭,风华正茂,正是大好年华

我是哈尔滨人,哈尔滨出了这样的事,身在外地都非常关心,也非常难过,简直是难过异常。

其实在看到林松岭被打死的监控录相之前(录相有多种版本),我也认定这是一起由6名警察严重违纪造成的命件,而民间对6名警察和4名大学生之间的斗殴及之后林松岭被打死,都很快让人产生负向的许多联想。

但当我看到YouTube上的监控录相视频和哈尔滨公局的专案组公布的案情分析视频记录之后,对此事的看法有所改变。

之后,我又电话哈尔滨电视台、两家报社、公安厅的4位朋友,对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虽然现在民情还在激愤中,人们对6名警察打死1名大学生这样的事实还是想来发狠,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宗事件并非简单如人们激愤,有些部分更需要理智的判断和厘清。

所以,我更觉得林松岭死亡案不止是一起刑事案件,还是一起将非常考验所谓“司法公正”以及“世道人心”的刑事案件,林松岭被打死(暂时的说法,据说尸检报告出来后死者有HI药的痕迹)已经在社会上尤其是哈尔滨当地掀动起强烈民情激愤,但若执法机关对此事的执法不严密、不公正都也可能引起另一轮激愤,而且这两轮民情激愤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方向。

所以,“公正”二字才是这宗案件的最紧要处,而不是现在的或未来的表面民意如何。

当然,它的处理或者更将考验中国现行的法律能不能完全准确解释和处理这宗案件,并经法律审判后达到完全的公正。而广泛的社会阶层将如何接受调查和审理,也足以反映这个时代的世道人心。

警察,不是1个而是6个,打死1名大学生,这当然是令人发指的,是完全不可原谅的

但其实,亦有林松岭和多名同伴在场,冲突也是发生在6名警察和4名学生(含林松岭)之间的,所以,“6比1”命案的民间说法是有误的,它从一开始就误导了民意。

据监控视频显示,冲突发生后,林松岭本来曾是局外人,是他主动加入了斗殴,他反复3次追打其中一名警察,我以长期生活在东北的经验概括他的行为是东北人“装牛逼”的社会性格的表现,这是许多东北小伙子身上都有这种负向个性,说实话我也有,好斗,计较一时得失;第四次林拎着随手捡到的水泥块向一名受伤的警察头上猛击,这一击下手之狠还是出乎我的意料,相信也出乎对方的意料,这有录相为证,我想,可能是这一击致使在场想息事宁人的警察心理状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忍让,到找到群起攻击的充分理由,之后,反击,而林死亡。

我在想,如果林松岭的对手不是警察,那这场斗殴会怎样?我以一个地道东北人的经验坦承,若真如此林松岭在第二次追打时可能就已被强烈反击了,而不是要等到第四次--一定“等到”林抢起手里的水泥块重重对着某个警察的脑袋下手之后了。

而,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当时的警察――他们也是东北人嘛――是不是在找这样可以奋起反击的机会呢,这都很难说,反正我是不相信一个东北人会甘心被人追着打4次而不主动还手,所以说,是林自己给了对方重手还击的理由。

而其实林松岭3次主动追打没有得到对方还手,这在很多人看来,或者应成为林松岭可以就此罢手的理由,但我从监控录相上看,这反倒激起林松岭更大的斗意,也许现场还会有很多言语攻击,而我们无从听到,其实以东北人的个性,林的愈攻愈勇的逻辑是成立的,如果22岁的林松岭或者因某种原因(HI药?)让他一直处在“装牛逼”的膨胀顶点上的话,我说了,这也是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的揣测。

这里面有一种不可改变的魔力在,什么是性格决定命运?

这几个东北人的性格决定这几个东北人的命运。

正像我的朋友申志远所说的,这件事应令所有以“装牛逼”为能事的东北男人们反思,感谢他为我提供了关于此次事件的大量原始资料和原始观点。

我不确知松岭在3次追打受伤警察时,被打者是不是报出自己的警察身份(据说是没有报出身份的),如果是报出身份林还要追打,那一定是他打红了眼;如果对方没有报出身份,林仍依依不饶――再如果,对方不是警察而是不普通人,可能那天最后倒下的是就对方了,而林松岭将成为罪犯嫌疑人。

但警察为什么不出示身份,以便更方便的弹压呢?林拎着水泥块追打警察或者任何人,对方看似已免战高悬了,林若还不松口,这时被袭者反击,是存在正当防卫的理由的。

其实,由一宗夜总会门前的车位纠纷膨胀而成的人命案件,本身就是带着偶然和个性因素,我是说,对阵的双方,在平时可能都处在社会“很牛逼”或“狠牛逼”一族位置,一方是警察,工作性质使然,用我那位在公安厅做了多年的朋友的话,奥运前后,中国所有的警察都处在高度压力之下,现在哥儿几个出来唱歌,可能是难得的减压,而且是同学聚会,再喝了几杯,只喝得口滑哪里还禁得住;另一方是体院的大学生,死者林松岭22岁,1米92有身高,运动员出岙,虽然我对他本人不了解,但年轻时也见过我们学校体育系的“体育棒子”们如何生猛地参与斗殴,如何在群殴中称王称霸,其实一时的小打小闹都可以成为日后的谈资,也可以成为电影的美好回忆(周星驰的《功夫》和叶京的《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但发展成与警察对垒就成了不可挽回的人命要案。

为死者悲,为生者痛。

哈尔滨的一个记者告诉我,在林追打时,被打的警察身上是带着枪的,但他始终没有拿出枪来制止和反击,倘真如此,是可以证明(但并不足以证明)警察方是想息事宁人的,不想主动进攻,至于为什么林松岭当时有那么强的好斗之心,根据现在通报的情况还不得而知。

监控录相上,林松岭同学的嚣张(网友评价)让我想到杨佳先生在上海杀掉6名警察之事发生后,居然在某些主流知识分子层面里流传着“刺客杨佳列传”之类的段子,还有人把杨佳封为反抗社会不公的斗士――这些还都好理解,我是不能理解的是,有人把杨佳在公局里的滥杀当成一种“正当反抗”和正义行为,即使杨佳杀的人都是无辜的警察,仍然有人认为那些死的人虽然冤枉,但杨佳的行为是针对整个警察的挑战,他们说杨佳袭警是如战争期间军人对军人的较量,有正当成份在,我在这里很少看不到这些人对另6条不辜生命的同情。

这个社会中的大量人群居然对6个人的死亡而无动于衷,却敢于津津乐道于道义、公正和人性,真是天大的笑话和鬼话--连我们的知识分子界,尚且冷血至此。

你能说林松岭临死前持一块水泥块对某警察起劲追打,与之前满社会对杨佳滥杀无辜的过度变态的捧颂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吗?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最后致林松岭死亡的击打只来自被林追打的人之手,可能已构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但如果是被群殴致死,则警察们在表面隐忍之后的爆发明显也失去理智,当然应承担起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据说,林松岭家中很有钱,他本人就开一辆奔驰车,这样富裕的青年人会不会因此而产生优越感,就连警察他也不会放在他眼里呢?我总觉得如果这次与林松岭对打的若不是警察而是老百姓,以林1米92的身高,对方被如些多番的追打要吃大亏的。

镜头显示,他最后拍向某警察头上水泥块的动作,明显能看到用了大力的。东北人叫这“下死手”,他没想到,因这个“下死手”自己丢了命。

东北人喜欢较劲比“牛逼”,或者这也是个例子。但因此丢了命,太不值得。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在一名叫齐新的警察被林松岭打破头之后,目击者听到齐新骂:×你妈你敢打我。随后林松岭说“你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他说了一个名字,我没听清。”目击者表示,这时候和齐新一起的其他几个人开始打林松岭,林松岭就跑,后面的人边打边追――林松岭临死之前喊出的“舅舅”到底是谁呢?这种警察最后的还击有关系吗?

因此我觉得这宗案件对执法部门其实是最难做的:

一来,警察,6个,打死大学生,1个,这本身就是最容易引起噱头的社会背景,虽然已经确认有4位体院的大学生参与了斗殴,但警察打平民,好说不好听,会激起过度的民意激愤,而为了弹压和摆平民意,有时只讲公正执法可能是不够的。

二来,从现在看到的录相看,最后重手还击的警察有正当防卫的理由,但这样的理由充分到什么程度需要细细调查和稽核,而防卫到什么程度最合适也将是最后量刑的关键,因为最后显然是在场的警察都被激怒了,群起而攻之――而除此之外,有执法部门背景的警察还有没有除此之外的第二种选择呢?

三来,是什么让林松岭那么抓狂于向警察进攻,一而再再而三,他们之间的厮打来在糖果夜总会内部,后来夜总会不让,双方就出来了――可见那进林松岭还没有失去理智,至少很听夜总会保安的话,但一到外面,就为之一变,面目狰狞起来,操起一块水泥块就上,不由分说不打,而且好像专打一人,打得那个抱头鼠蹿直到奋起还击,是什么呢?现在说,他当时HI药了,或者如些吧。

2006年世界杯上,球王齐达内曾因对手的一句脏话而顶出世纪一头,这最后导致了法国队被淘汰的命运,虽然马特拉齐的脏话不能成为定罪依据,但人们亦因此而纷纷同情齐达内。

如果,当时也有这种情况存在,则也有可能直接导致林松岭的情绪被激化。

四来,死者林松岭家据说很富庶,但事出之后的林家成果除了泪眼哭容之外,装束也一例从奢侈变得突然很草根,有记者甚至疑林家在出事之后“得高人指点”,他们了解如果不调动民意的激愤单依靠公安调查和法院审理很难达到让凶手为儿子偿命的目的,而且,事出之后的民情也确受此影响了,这当然是过度无据的推测,谁也没有证据,再说,就是有,也并不犯法吧。

五来,随着林松岭死亡案的调查过程,如果警方找到更多不利林松岭的证据,之后,林家是否能够接受结果,其实因为疑凶是铁路警方,应林家要求改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处理,我关心的是林家看到那些不利于林松岭的证据之后会不会善摆甘休和认帐,就是我所说的“世道人心”之一部分。

其六,社会大众和广大媒体将为林松岭案做怎样的定位,并将依案证的一步一步明朗而越来越需要它们改变眼光时,它们是不是能转过弯来?还是按着“官打民”的传统思路一路怨愤下去?

其七,打人警察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为这个案情中警察的作为很复杂,集体行凶、谋杀和防卫过当都看似有道理,法院如何定性还是未知,在这样特殊的被攻击中,警察应不应该还击以及如何还击(是亮明身份还击还是闷头就打,不亮明身份是不是促使了林松岭追打行为的加剧,而这需不需要警察负责),都将成为定性和定罪必须越过的难点。

说白了,即如果裁定最后警察要为此案负责任,是为他们重手打人的具体行为负责,还是需要为他们本身的警察身份负责任,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一直有种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俗见,这件案件的裁定也肯定是绕不过去这一观念的--或者这宗案件也将考验这个观念的合理性。

其八,从现在案件调查的情况看,黑龙江警方一直公开化处理此事,社会亦关心这种公开程度是否能一直下去,即全程公开;而且,我更关心此案看似简单实为微妙的矛盾对中国的司法公正和司法严密也是个挑战,即“准确”依法为此案量刑的“准确”似乎更重要,我总觉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可能更多大而化之的原则而少精密对位的细节。

其九,此案是不是能够在观念上刺激全社会更靠近法律的轨道,其实很遗憾,此事出来之后许多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的相当评论,大多缺少法制精神,而更多社会控诉,更多将之无限放大的激愤而缺少就事论事的平和。很多人也表示通过此事觉得对现在的社会失去信心的心情――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还是那句话,一个崇尚和谐与和平的社会,需要每个份子都能本着和谐与和平的态度,让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只要不是什么大是大非……

我想,只要这宗案件得到准确、公开和及时的处理,反倒可以让人更看到走向理想的法制社会的希望。

为了让林松岭这样的悲剧能不再重演。

PS:因发博仓促,后发现错字太多,一一改过,在此抱歉,我批评着别人没有准确精神,自己却做这样的事,惭愧。

 

为威廉·华莱士来到爱丁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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