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的PE行当是众矢之的,口水颇多。观点不一一列举。
我要说的是:投资机构之所以都PE,都抢pre-ipo,有足够的原因和理由:
1、对基金管理人来说,对投资人的信托责任是第一位的,扶植创业的社会责任应该是第二位的。鉴于于中国目前的市场机遇,盲目放弃配置中晚期、成长期的项目,于基金的风险收益来说是不合适的,对委托人是不负责任的。
2、中国的投资机构都很年轻,多为投行或者产业资本转型,投资经理大多也很年轻,对于企业管理通常还不了解,于早期项目的行业、商业模式以及团队的把握都没有经验。海量的中晚期项目投资经验和管理经验,对于未来尝试投资中早期项目,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中国的LP也不成熟,由早年必须保本的、一年一结算的券商委托投资,到可以忍受信托的三年期固定收益,到现在可以接受3+2,5+2的投资期限,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但暂时对失败的容忍度还极其有限,需要靠一些成熟项目培育更成熟的投资理念。
脱离这几个背景,如果管理人马上步入早期投资,马上拉长基金存续期,无异于扼杀了整个行业,从而创业者更没有获得投资的机会。随着第一批参与者进入收获期,不断分回利润,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管理人在基金中加进了投资中前期项目的配置比例,创业热情正在被唤起。
中国的创投业整体上都还是蹒跚学步的孩子,就像84年的海尔万科,92年的证券公司,2002年的信托业,需要社会对整个行业给些耐心和容忍度,放眼十年,一定还可以快速成长,风格也会越来越丰富多彩,既有专事早期的投资基金,也有波澜壮阔的购并基金。
作为从业人事,大家也需要自省:PRE-IPO的日子很快就会离去,你不在日子能过的时候就摸索转型,等待你的就是更为痛苦的煎熬。
同道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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