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开好民主公开的水价听证会
(2009-12-17 17: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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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怎样开好民主公开的水价听证会
文/魏英杰
16日,北京市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这场听证会的最大亮点是首次采用了网络直播方式。与会的市发改委官员总结到,会议的氛围很民主,是一次非常成功、非常高效的听证会。
采用网络直播方式,确为类似听证会罕见的创新举动。至少比起哈尔滨刚举行过的水价听证会,这场听证会在公开程序上做得更好一些。据悉,那场听证会不仅出现消费者代表怒扔矿泉水瓶的场面,还发现有消费者代表其实是牛头不对马嘴的“潜伏人员”。
话说回来,听证会出现混乱、掺假情形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这恰恰反映了一些所谓听证会的真相;会议开得平稳有效,却也未必就是好事。一些有组织、有预谋的会议,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就说北京这场听证会,虽然事前对所有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进行了公示,然而其组成结构和方式仍然存在若干欠缺。
譬如,参加会议的10名消费者代表是由各消协推荐的,真实身份并未公开,而只是注明“消费者”。其中一位在会上自我介绍时,人们才得知她原来是街道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时还是区人大代表。另外,至少有4名代表和水务行业关系密切,却分别代表着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用水企业和经营者,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掩盖了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
当然,质疑这些代表的资格没有多少意义,因为其产生方式本来就是由相关部门和协会组织推荐的。采取这样的办法,从操作上就不符合科学、正规的程序要求,因而很难真正具有代表性。由此来看,怎样开好一场民主公开的水价听证会,光有勇气面向市民还不够,更要看能否从程序正义来保证结果的正义。
就代表资格的合法性而言,通过电话报名、进而随机抽取的名单,无疑会比部门和组织推荐更为合理、公正。(当然,这里也会存在如何有效监督的问题)可以看到,这次通过电话报名的市民,却只是成了不能发言的旁听观众。从议程设置来讲,会议事先拿出涨价幅度及具体推行的两种方案,也不妥当。为什么代表们只能在两种涨价方案中选其一?难道就不可以谈论能否降价?既然是听证会,除了论证涨价外,还应当可以提出降价的动议,甚至不直接涉及价格调整,而只是对水价成本进行审核、质询。否则,这岂不应了舆论所说,所有的水价听证会实际都是“涨价听证会”。
为什么国内的水价听证会普遍都是摆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部门对城市居民用水的性质定位不清,或者刻意规避政府自身责任,甚至还要从中获取财政收入。事实上,倘若界定清楚城市居民供水属于公用事业范畴,根本用不着开什么听证会,代表老百姓利益的政府部门都应该着手对水价成本进行核算,然后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政策性亏损补贴或事业补助。人大也应介入其中,为老百姓说话。毕竟,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固然可以市场化运作,供水价格仍然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关键就看政府部门怎么看待城市居民用水的性质了。
这也说明,政府部门拿着涨价方案召开并主导听证会,本身不无代表经营者来和老百姓博弈的意味。在某种程度上,这还是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替谁说话”的问题。据悉,这次北京上调水价,供水公司拿到的费用不到50%,大部分交给了地方财政,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之所在。这样的听证会开得越成功、越高效,老百姓的利益就越可能受到损害。
2009年12月17日
文/魏英杰
16日,北京市举行水价调整听证会。这场听证会的最大亮点是首次采用了网络直播方式。与会的市发改委官员总结到,会议的氛围很民主,是一次非常成功、非常高效的听证会。
采用网络直播方式,确为类似听证会罕见的创新举动。至少比起哈尔滨刚举行过的水价听证会,这场听证会在公开程序上做得更好一些。据悉,那场听证会不仅出现消费者代表怒扔矿泉水瓶的场面,还发现有消费者代表其实是牛头不对马嘴的“潜伏人员”。
话说回来,听证会出现混乱、掺假情形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这恰恰反映了一些所谓听证会的真相;会议开得平稳有效,却也未必就是好事。一些有组织、有预谋的会议,完全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就说北京这场听证会,虽然事前对所有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进行了公示,然而其组成结构和方式仍然存在若干欠缺。
譬如,参加会议的10名消费者代表是由各消协推荐的,真实身份并未公开,而只是注明“消费者”。其中一位在会上自我介绍时,人们才得知她原来是街道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时还是区人大代表。另外,至少有4名代表和水务行业关系密切,却分别代表着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用水企业和经营者,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掩盖了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系。
当然,质疑这些代表的资格没有多少意义,因为其产生方式本来就是由相关部门和协会组织推荐的。采取这样的办法,从操作上就不符合科学、正规的程序要求,因而很难真正具有代表性。由此来看,怎样开好一场民主公开的水价听证会,光有勇气面向市民还不够,更要看能否从程序正义来保证结果的正义。
就代表资格的合法性而言,通过电话报名、进而随机抽取的名单,无疑会比部门和组织推荐更为合理、公正。(当然,这里也会存在如何有效监督的问题)可以看到,这次通过电话报名的市民,却只是成了不能发言的旁听观众。从议程设置来讲,会议事先拿出涨价幅度及具体推行的两种方案,也不妥当。为什么代表们只能在两种涨价方案中选其一?难道就不可以谈论能否降价?既然是听证会,除了论证涨价外,还应当可以提出降价的动议,甚至不直接涉及价格调整,而只是对水价成本进行审核、质询。否则,这岂不应了舆论所说,所有的水价听证会实际都是“涨价听证会”。
为什么国内的水价听证会普遍都是摆形式、走过场?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部门对城市居民用水的性质定位不清,或者刻意规避政府自身责任,甚至还要从中获取财政收入。事实上,倘若界定清楚城市居民供水属于公用事业范畴,根本用不着开什么听证会,代表老百姓利益的政府部门都应该着手对水价成本进行核算,然后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政策性亏损补贴或事业补助。人大也应介入其中,为老百姓说话。毕竟,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公司固然可以市场化运作,供水价格仍然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关键就看政府部门怎么看待城市居民用水的性质了。
这也说明,政府部门拿着涨价方案召开并主导听证会,本身不无代表经营者来和老百姓博弈的意味。在某种程度上,这还是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替谁说话”的问题。据悉,这次北京上调水价,供水公司拿到的费用不到50%,大部分交给了地方财政,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之所在。这样的听证会开得越成功、越高效,老百姓的利益就越可能受到损害。
200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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