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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勉开封宋体《搜神记》阅微草堂笔记杂谈 |
分类: 时评·文艺理论·文史研究 |
网帖:某市地铁站,一中年妇女突然跌倒吐血。旁边N多人围观,无人拨打120。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也许有人怕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也许有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更多的是想管而不敢管,怕惹上麻烦。
谁也不会忘记数年前那个故事:某市一青年在公共汽车站扶起跌倒的老太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折断,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那青年撞了人,要他承担医疗费。被拒绝后,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青年赔偿各项损失10余万元。青年申明不是自己撞倒的。法院在无证据的情况下,竟在判决书中写道:不是青年撞的,却搀扶并把她送往医院,于情理不合。判青年赔偿数万元。青年不服,上诉。最终,双方和解。
雷锋的班长乔安山路上碰到一个被撞倒的老人,把老人送到医院,结果老人讹他,最后他被判赔老人4万元。那时,他工资低,用了10年才还清。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样的榜样事例,引得世风日下。
我们应该贬斥那些恩将仇报的人。数千年来的民族文化一直强化知恩思报的道德观念。“受人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名言妇孺皆知。
法官不仅应是懂法律的人,也应该是懂道德的人。如果法官不懂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怀着不阳光的心理看待事物,势必会做出有悖于道德的推理。对案件的判决不仅为了教育惩罚当事人,更是为了教育惩戒更多的人。如果法官做出不合法律、道德的判决,就会起到不良的引导作用。
不过,我们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到那些品德低下的人身上,大家都有责任。品德低下的人任何时代都有,如果以此为理由不去干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情了,那实际伤害的是自己。有个朋友讲了他在法国的经历:有一次他不小心把车开到路边,轱辘陷入泥里,怎么也出不来。路过的人纷纷停下来帮助想办法。一个农民说,你们都走吧,我来帮他。他开来一辆大拖拉机,用绳索钩住车,把车从泥里拉出来。农民说:“我跟你开一两公里。如果有问题,我带你去修;如果没问题,你就走。”开了一段,车没问题。车主向农民表示感谢,给钱人家不要。车主说:“那这样吧,你给留个地址,改天我登门道谢!”农民说:“你记住,你对我最好的感谢,就是有一天你看到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去帮助别人!”另一个故事是:有个人看到一个老太太在雨中受伤,他置之不理走了。后来知道,那老太太是他岳母,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了。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对别人的帮助,其实就是对自己利益的保护。因为,人类是社会动物,谁也离不开他人。如果把他人看成地狱,那自己就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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