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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何故只闻楼梯响
江小鱼
“现在是征收燃油税的最佳时机。”长安汽车董事长尹家绪近日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燃油税,并且税率应该在50%以上。”
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里面的最初提议,到随后每年都会出现的传闻,十年有余,这样的呼声每每出现,结果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燃油税推出的日期仍是未知数。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多次予以阐述,将会推进税制改革,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停止原来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
力倡费改税者,认为当中有诸多好处:更符合用得多、缴得多的公平原则。如目前吨位相若、排量迥异的车辆养路费、车船使用税是一样的。开征燃油税,消费者在选购车子的时候,会更加考虑其排量和耗油量,可以节约资源、有利于环保,更能大为减缓屡见不鲜的对公路有很强破坏力的超载现象。其次,通过开征燃油税,可以替代各地方的分段收费,抑制公路部门乱收费行为,有利于机构精简。而五花八门收费站的撤销,也能缓解交通压力,提高汽车的通行速度。
事实上,“费改税”一直悬而未决,并非仅仅是有人认为未能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成问题。据分析,费改税之后,燃油税取代的只有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运管费等,但却不包含通行费,也就是说费改税之后车主还是要交过桥路费,无助于减少通过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收费站数量。
更重要的一点,是开征燃油税的同时势必会影响到其他行业。燃油税的初衷,是试图替代繁杂的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内容,通过费改税,简化手续,节省交易费用。然而,除运输之外,很多行业都会有燃油消耗,包括工业用油,包括民航、农用机械等等。如果不加区别地统一收取燃油税,无疑会增加其成本,恐怕会给本已存在的通胀压力上再加一把柴。而中国的工业,亦会因此而削弱了国际竞争力;如果实施燃油税时,对非道路行驶车辆用油实行退税,额外增加的这些手续费用恐非小数目;如果仅仅是征收道路通行车辆的费用,比如通过在加油站收取燃油税,当中可操作性有多大?又应该如何防止滋生的各式各样的通过其他渠道加油的行为?这些问题,恐怕都是制约燃油税通过的原因。
另外,记得早几年,有人分析燃油税未能通过,是受到当时国际油价仍在高位的影响,比1998年的10美元升高了两三倍。而目前高达100美元的油价,恐怕绝非当时可以想象。加上国内油价受到政策影响,未能及时随国际市场浮动。一旦油价处于高位,国内所谓油荒现象四处可见。这种情况之下实行燃油税,面临的压力会更大,困难也会更多。(原发《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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