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101二十、体用精神:(二)精神:印绶官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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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风水六爻起名易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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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适其中。
【原注】
【任氏注】
精者,生我之神也,神者,克我之物也,气者,本气贯足也。二者以精为主,精足则气旺,气旺则神旺,非专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也。本文末句云,“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显非金水为精,木火为神,必得流通生化,损益适中,则精气神三者备矣。细究之,不特日主用神体象有精神,即五行皆有也。有余者则损之,不足则益之,虽为一定理,然亦有一定中之不定也,惟在审察“得其中”三字而已,损者,克制也,益者,生扶也。有余损之,也有余者宜泄之,不足益之,过不足者宜去之。此损益之妙用也。盖过于有余,损之反触其怒,则宜顺其有余而泄之;过于不足,益不受补,则宜从其不足而去之,是不可以一偏求也。总之精太足宜益其气,气太旺宜助其神,神太泄宜滋其精,则生化流通,神清气壮矣。如精太足,反损其气,气太旺,反伤其神,神太泄,反抑其精,则偏枯杂乱,精索神枯矣。所以水泛木浮,木无精神,木多火炽,火无精神,火炎金无精神,金多水弱,水无精神。原注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者,此由脏而论也。以肺属金,以肾属水,金水相生,藏于里,故为精气,以肝属木,以心属火,木火相生,发于表,故为神气,以脾属土,贯于周身,上所以实之也。若论命中之表里精神,则不以金木水火为精神也,譬如旺者宜泄,泄神得为精足,此从里发于表,而神自足矣,旺者宜克,克神有力为神足,此由表达于里,而精自足矣,如土生于四季月,四柱土多无木,或干透庚辛,或支藏申酉,此谓里发于表,精足神定,如土多无金,或干透甲乙,或支藏寅卯,此谓表达于里,神足精安。土论如此,五行皆同,宜细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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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节原文“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适其中”,重点就在于“精神”。再看原注以及任铁樵的注疏,我们知道此节主要阐述的就是精神在命局中的应用。
看八字,也看“精神气儿"
“精神”的用处比上节的“体用”要多得多,所以在定义上存在一些混乱。
然而,我们知道在命理学理论中,命有五等,道有三乘。其中道德三乘,就是上乘、中乘、下乘。下乘的道,重视命局中五行之气的生克制化。中乘的道,重视命局中天干地支的形象。上乘的道,重视气势的得失。而此节阐述的精神以及上节讲述的体用,都是上乘的道在命局中的体现。相对于下乘中五行之气的“形而下”,体用和精神更加的“形而上”。对比精神和体用,精神比体用还要“形而上”。毕竞体用只表现为八字命局的格局或者天干地支的结构。而精神更多是命局中格局或者天干地支的结构的内象。可以说,精神在体用的基础上走得更远,也因此排列顺序的时候,《精神》节在《体用》节的后面。精神,是命局的内在气质,无迹可循,更多的是感觉和体会。
生我为精,克我为神
而原注和《三命通会》中直接利用五行之气来解释精神,显然是一种
无形精神,一贯通体
关于“精神”,徐乐否在《滴天髓补注》中也有自己的解释,“精神两字,属于无形。凡八字之优者,皆有其精神。精神出于配合,如干支篇云,‘
八字“精神”的损与益
说完了“精神”的定义,然后我们来理解原文的最后一句“损之益之适其中"。“损之益之”和“扶之抑之”的意思差不多,而“适”和“宜”的意思又差不多,所以“损之益之适其中”和“扶之抑之得其宜”只是说法稍有不同,含义大同小异。“损之益之”和“扶之抑之”相比,在程度上稍有减少。“扶之抑之”的扶持和抑制的方法更加侧重于生和克,而“损之益之”的损伤和增益则更加侧重于泄和助。“扶之抑之”比较直接,激烈,“损之益之”比较间接,温和。同样是命局中气势过于旺盛的情况,需要抑之损之或克或泄,然而旺盛到了极点,克制不住反激旺势,只能顺其旺势泄之元神。这就是“损之”的应用。而如果命局中气势过于衰弱的情况,需要扶之益之或生成助,然而衰弱到了极点,虚不受补,只能顺其弱势克泄。这就是“损之益之”的应用。
通过“损之益之”,让命局中的五行之气达到中和平衡,秀气流通,这样格局就有了精神,拥有这个格局的人自然能够名利双收。需要注意的是“损之益之”也存在表里关系,比如“损之”中的方法克以及“益之”中的方法生和助,都属干由表及里的类型,而“损之”中的方法泄则属于由里到表的类型。然而无论由表及里还是由里到表,都应该牢记命局中气势的顺逆,不管旺势弱势都可顺不可逆。只有顺势而为,才能够表里如一,让格局精神,拥有格局的人才能吉祥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