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2006年5月17日发在中国博客
儿子的同学C前天和昨天在我家留宿,为什么呢? 因为他十八岁了, 家里人赶他出来, 让他独立. 小伙子因为一时还没找到房子, 暂住在我家. C和我儿子一样, 读11年级. 因为早知道过了18岁就要独立, 自己早在一个多月前在学校附近的一家连锁快餐店TOGO'S找个份工, 每周两次共10小时, 每小时7.5美元. 扣除社会安全税和劳工保险等, 每月拿到手的薪水大约有两百五六十元. 据说他爸爸每月还会拿出一两百元资助他. 所以他每月的生活费大约有400美元. 其中住就要花去200元(几乎是最低的房租了, 住在一同学家的客厅内, 用布帘围起一"私密"空间, 因为同一客厅里还住着另一房客, 一位已经老的浑身发抖的老头(当然那老人也有一布帘以保证其隐私不为人所知, 因为房东是一对母女, 住主卧房, 而另一居室租给了在这里打工的两位男士). 余下的两百美元要吃饭, 穿衣, 购买生活日用品等, 可以想见他的生活将非常拮据. 他已经决定跟快餐店的老板谈一谈, 争取能在店里多工作几个小时, 以增加收入. 我告诉他, 无论如何千万不能放弃学习, 他的回答是肯定的, 说要坚持半工半读, 不会荒废学业.
我们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其实这在美国并不算新鲜. 很多人在十八岁的时候就从家里搬出来, 过上独立的生活, 开始体验生活的艰辛. 在美国年满十八岁就被看做是成年人, 除不能喝酒外(喝酒要等到年满二十一岁), 享有成年人所有的权利, 当然也要承担所有的义务. 我也说不清这种做法是不是可取, 因为那些所谓的成年人其实还没有真正成熟, 有些意志品质薄弱的人可能会堕落下去, 放任自流, 甚至走上邪路. 当然也不乏年少志高之士, 在艰辛的生活磨练下成长成熟, 走向成功. 我衷心希望C能成为这样的人.
我们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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