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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原标题: 一篇公告都写不好的企业,他们居然合作了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match/0/363488770/0
又臭又长,文采也不好。
唉,你们两家合作,也真是醉了。
一号店,是我媳妇最喜欢的购物商店。
京东曾经是我最不喜欢的购物商店,山寨到令人作呕。但后来发展得越来越好,我也在京东买了不少东西。
但这家公司的品牌,体验,风格,始终不是很喜欢。
后来,路边看到骑三轮送货的,第一家戴上安全帽的,是京东。不闯红灯的,是京东,送货员有礼貌的,是京东。就对它有所好感。
但可惜,这么一篇又臭又长的公告,再一次暴露这家公司,不够优雅。
1号店和它的合作,注定是两家不优雅的企业的,一次凑合。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match/0/363434689/0
可怜一号店的委身。其实简单说清楚一个事情,不要那么长的文字:
按照协议,沃尔玛将获得京东新发行的1.4亿A类普通股,以当前京东的股价,该笔交易的价格大约是15亿美元,约为京东发行总股本数的5%。此外,京东将拥有1号商城主要资产,包括“1号店”的品牌、网站、APP。还包括其他双方的多个合作等。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match/0/358655492/0
1号店三次易主:
于刚、刘峻岭创立1号店
1、2010年5月
平安集团出资8000万元获得80%股份
2、2011年5月
沃尔玛入股17.7%
3、2015年7月
沃尔玛全资控股1号店
4、2016年6月
一号店并入京东。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match/0/363491478/0
以后吃喝住用都成刘强东家的了。媳妇,你可知道你家一号店又被卖了一次?
原文发天天快报APP“老康说”:
http://kuaibao.qq.com/s/20160621A00VK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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