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寒了志愿者家属的心!汝州去世志愿者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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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汝州市一女士手举身份证诉说自己丈夫在疫情防控中做志愿服务12天,不幸去世,当地有关人员一句,其丈夫免费当志愿者来的,不要钱,自己义务来的,似乎寒了她作为家属的心。因为,视频中的女士只是公开了当地有关人员对其说的令其寒心的话,没有细说其丈夫因何而去世,青锋在这里没有办法做过多评论。但必须发出呼吁,并提醒当地相关部门,志愿者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绝不能冷漠或者冷淡家属的诉求,寒了众多志愿者及其志愿者家属的心。
众所周知,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几乎都冲在了第一线,协助或者帮助当地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彰显了志愿服务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青锋不知道汝州那位女士在视频中所说的相关人员有多大的官职,但从有关报道中得知,某些基层干部确实有摆谱耍官威的情况出现。某市河滩北路西社区被称为马主任的,就因为在微信群里看到了一些人的吐槽,就在群里公开称自己别的能力没有,但至少有把吐槽的相关人员弄到方舱的能力。而这个据说相当于村委主任级别的社区主任,之所以敢如此狂言,可能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事实上,应该说就是其主观原因在作怪。因为,大家都明白方舱是什么概念,且类似马主任这一级的人员确实有这个权力。好在当地街道相关领导明察秋毫,先是将马主任做停职处理后,已移交区纪委监委核查。
青锋不知道汝州市通过视频反映其丈夫做志愿者去世,她和当地相关人员之间怎样沟通,相关人员又怎样以冷言冷语回怼她,让她如此寒心而要通过发布视频求助。但我国《志愿服务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同时,还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
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等,国家明确“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志愿服务条例》还规定,“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也就是说,对汝州市在志愿服务中去世的当事人,当地有关部门负有相当的责任,不能因对方是自愿,或者自己义务来的,就可以一推六二五,对家属的合理诉求就不管不问。
《志愿服务条例》第五条明确,“
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综上所述,汝州市相关单位,如民政局、工青妇等相关单位,应积极主动、及时听取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依法依规解决家属提出的问题,而不能放手当事志愿者家属四处哭诉,这不仅对志愿服务工作不利,还影响当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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