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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常被挂在嘴上的话,为啥会被这些人无视?

(2022-09-26 08:59:38)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常被挂在嘴上的话,为啥会被这些人无视?

青锋

江苏苏州一交警中队交警在查酒驾时,查获一名开车送自己发烧的孩子上医院的醉酒驾驶男子。执勤交警在立即开车送孩子就医后,依法对酒驾男子进行了教育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常被人们挂在嘴上的话,为什么现实生活中,往往被无视,尤其是酒驾入刑后,先是有醉驾致人死亡第一案涉案人被判死刑引发网络热议,后又经公安机关常年不断宣传,甚至采取措施,制止酒驾现象,但为何还会有那么多人无视法律,以身试法,甚至还有人多次触碰红线呢?

打开网络搜索,我们可以搜到不少有关交警查酒驾,相关当事人现场懊恼不已的说辞。发生在湖北宜昌涉嫌醉酒驾车的李某,在接受处罚时,不忘给家人打电话说中午喝了酒,晚上想吃个肥肠鱼,侥幸酒后开车被交警拦下,表示自己“已经懊恼得要死了!”的同时,还对家人称,过后该怎么道歉就道歉,该怎么保证就保证。这话听起来倒是在理,但为何明明知道这些道理,还要酒后开车?仅仅是侥幸心理作祟吗?

如果说湖北宜昌的李某酒后开车去吃肥肠鱼是抱着侥幸心态的话,那安徽宣城一男子一年前因为醉驾被警方查处,但还不汲取教训,在前不久当地警方例行检查时,试图逃离现场被交警拦截后,自称曾经醉驾被处罚过,一看到交警查酒驾心里发慌,不由地就想要赶快逃脱。如此一而再地醉驾,该男子可谓屡教不改,其又是出于什么心理呢?

还有云南玉溪两男子,当天干完农活后,在晚上一起喝酒,为了表示哥俩兄弟情深,便相约一同酒驾回家,结果,没有到家,车行到半路就被例行检查的交警给查了。从现场该两个男子的自述看,其喝酒和酒后一起开车回家,皆因为是“好兄弟”。这或许也是一种有难同当的心态使然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此明确的法律规定,相信每一个驾驶人在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时候都肯定被要求熟记,而且,估计不少人都知道一旦违犯,就会有什么相应的处罚。因此,不管醉驾被查后,当事人是出于侥幸,还是因为自己孩子发烧要急于送医,青锋认为,都不是违法的理由和托词。正如查处苏州酒后开车送发烧孩子上医院的交警所言,送孩子就医,完全可以叫车,直至打110求助。

由上述可见,杜绝酒驾,不能仅仅靠依法查处,也不能仅仅靠交警代行开车送医感化,而是应寻求新的方式方法,从心理上彻底改变个别人的侥幸心理,乃至为朋友两肋插刀等,科学有效地加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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