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矿泉水还怼劝阻者:不要让放生成闹剧,更不能肆意危害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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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事无奇不有。这句话放在近日广东一条小河边发生的一群人拉来好几车矿泉水,拧开盖子就往河里倒的身上,可谓恰到好处。据说,这群放生矿泉水的人在被人劝阻的时候,还狂怼了对方一顿。指责劝阻者影响了他们的诚意和功德。
所谓的放生,是一宗教术语。其原意是赎取被捕之鱼、鸟等诸禽兽,再放于池沼、山野之中。据有关资料,在佛教所谓的放生传入我国之前的先秦时期,民间就有正月初一放生的习俗。正所谓“正旦放生,示有恩也”。
也就是说,不论是佛教的放生,还是我国早期民间就有的放生习俗,其意义大致相同,就是通过此让人有积德行善、“解其苦难”之念。换句话说,就是要对有生命者均“应以慈心行放生之业”,继而让放生者增寿延年,得到长命的果报,或得到解脱。尽管这些有某种不符合当代社会价值观,但倘若从普通民众的朴素认知来看,对社会也没有多少坏处。
但是,不知从何时起,社会上兴起的放生热犹如广东这次出现的放生矿泉水现象,可谓是五花八门,其结果不仅有可能与这些放生者的愿望相悖,还有可能给生态带来危害,甚至还会破坏环境生态,给人类带来伤害。
前不久发生在河南汝州抽干湖水捉“怪鱼”一事,时间先后长达一个多月,最终以抓住疑似鳄雀鳝的“怪鱼”告以结束。如果仅从兴师动众花费一个多月时间,最终只是抓住两条疑似鳄雀鳝的话,很可能要被质疑,认为其劳民伤财。但是,如果了解了鳄雀鳝这一外来物种,以捕食本土物种,尤其是水域中的鱼类等为主,会在水域中形成单一物种,导致水体缺氧,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灾害,甚至可能导致其将水域内的鱼类全被吃掉,出现食物短缺的情况下攻击人类,造成人员伤害。估计人们大都会感觉,用一个多月时间抽干湖水,将疑似鳄雀鳝捕杀,不仅很有必要,也非常值得。
由广东有人放生矿泉水扯到河南汝州抽干湖水捉“怪鱼”,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实质上,两者都涉及到放生这一情形。据有关报道披露,汝州花一个多月时间捕杀的鳄雀鳝,尽管目前尚未有证据证实,但据说被怀疑为有人饲养后“放生”到当地的云禅湖。而这一放生,很有可能给汝州云禅湖的各种生物带来灭顶之灾,因而当地不得不花费巨大代价,将疑似鳄雀鳝捕杀。
从历史记载,以及佛教有关规定等看,放生并非随意而为,比如古代有“正旦放生”之说,也就是每年的正月初一为放生日。2014年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道教协会共同发布的《慈悲护生
合理放生倡议书》,也呼吁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以科学知识为指导,正信正行,合理放生”。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更是就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予规范。要求要“严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主动向渔业部门报告放生(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用于放生(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苗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
可以说,多种法律法规已经明确,放生不能随意而为。尤其是,像类似广东放生矿泉水的行为,根本算不上放生,而且这些人恐怕事先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告,倘如此,这些放生矿泉水者已然涉嫌违犯相关法律法规。说其是一场闹剧还是轻的,说严重点,有关部门应当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防他们倒入河水中的所谓矿泉水污染了河水,或者倒入的所谓的矿泉水有某些物质导致河流中的生物被伤害,那后果不是他们怒怼劝阻者,怕“影响他们的诚意和功德”就能了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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