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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第三空间”,刻不容缓

(2021-07-09 0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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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重视“第三空间”,刻不容缓

撰稿  张璐瑶

每年夏季和冬天,都会有一些尴尬的事情发生。比如,夏季母亲带着儿子去游泳馆的女更衣室;冬季母亲带着儿子去女浴室洗澡。据有关报道,某地一母亲带5岁儿子到更衣室,引起不少人议论。

客观地说,母亲带着5岁儿子进女更衣室或女浴室都很不合适。因为,大家都知道男女有别,隐私部位不宜在异性面前裸露。而母亲愿意在5岁儿子面前“袒露一切”,不管这种做法是否科学、合适,这终究是母亲个人的选择,没有影响到其他人,我们予以尊重。但要让游泳馆女更衣室里的其他女性像男童母亲一样,也在5岁男童面前“袒露一切”,让自己的隐私被陌生的5岁男童看到,很显然已损害了游泳馆女更衣室里其他女性的隐私权,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顾客投诉其他顾客带儿子进女更衣室,这是维护正当权益,而非小题大做。

对于这件事情,有的“带娃一族”也有苦衷,带着非同性别的孩子去游泳,如果去不同更衣室,担心孩子无人照料甚至走失。但父母们应当意识到,包括自己穿脱衣服、洗澡以及与陌生人相处,这种适当的独立本来就是成长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性别差异,小孩子也并非“看不懂”,即便是学龄前儿童。孩子在3岁左右就开始逐渐有了性别意识,并且开始有了男孩或女孩的性别认同。研究表明,3~6岁是儿童性教育的最好时期之一。这时候孩子们并没有“不健康”的想法,只是对性别探索有某种好奇。而这时候出入异性专属的场所,比如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反而会给孩子带来不正当的刺激,对孩子日后的心理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第三更衣室或第三卫生间的建立应成为城市标配,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遗憾地是,不少地方部门或企业单位,还没有建立起完全的“第三卫生间”意识。修建的公共厕所,都没有配备“第三卫生间”;即便是有些地方已经有了“第三卫生间”,公众知晓度却不够,很多带孩子的家长并不知道,也不敢贸然进去。

随着多子女家庭日益增加,“第三空间”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要化解母亲带儿子进女更衣室或女浴池洗澡的尴尬,显然不能只是呼吁广大母亲提高性别教育理念这么简单。还需要通过立法,推动公共场所配套建设“第三卫生间”“第三更衣室”等。

“第三空间”已经成为公众的“刚需”,成为城市公厕或更衣室的“标配”即属必然。各地城市建设管理方应尽快把“第三卫生间”建起来,各游泳场馆也要迅速设立“第三更衣室”等,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主动引导市民使用“第三空间”。同时,不断提高人们的“第三空间”认识,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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