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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强迫员工弃保,真的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2021-01-29 08:59:20)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公交司机猝死不被认定工伤:强迫员工弃保,真的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青锋

福建省福清市“公交司机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不能认定为工伤?看到这样的报道,让青锋颇感诧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2021年1月28日,新华社的有关报道披露了福清市这起令人诧异的“公交司机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不能认定为工伤事件的具体原因。据称,是“司机所在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因此不能被认定工伤”。

所谓工伤,大家都知道是指"因工负伤",也即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等七种。

从新华社报道披露的情况看,“公交司机突发心梗安全停车后猝死”不能认定为工伤,并非是没有上述七种情形可以适用,而是因为“司机所在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也就是说,司机所在汽运公司为了省一些该出的社保费,采用了非法手段,让司机签署弃保声明,从而看似可以依法规避自己应负的责任。

对此,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指出,“让员工放弃社保,违反劳动法”。更有网友表示,“社保是强制性的保险,单位太黑心,不但应该算工伤,还应该表彰司机的职业道德,生死关头停稳车,保证了乘客安全”。青锋认为,网友的看法不无道理,而且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当地相关部门应按照网友所说,重罚这一“无视国家规定,无视职工的生命”的企业。

不能不说的是,类似福清市这家汽运公司以“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来规避法律责任,逃避自己该给员工按照法律法规上交社保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有一定存在。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对类似福清市这家汽运公司以看似合法手段做非法事情的企业认真清查,并予以严处。

说实在的,类似福清市这家汽运公司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的行为,并不能逃避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到头来,很有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据新华社报道,福州市人社局2021年1月28日已经回应,“即使没参保,只要情况属实,员工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是没问题的,只是待遇要用人单位出”。也就是说,福清市这家汽运公司根本规避不了自己应负的责任,所有根据工伤认定给家属的赔偿,都要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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