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兄弟被判无期,狱中疑遇真凶:这些细节为何难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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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前,在辽宁省沈阳火车站附近的和平区南二马路小食品城配货,通过“对缝”赚取差价的曹氏两兄弟,被认定盗窃338箱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双双被判无期徒刑。巧合的是,曹氏兄弟在狱中遇到了疑似真凶,但多年来,几经周折,反复喊冤,却因一些细节不被有关方面认定,至今还走在申诉之路上?
那么,媒体公开披露的这些细节,真的很难被证实吗?
辽宁曹氏两兄弟被判无期徒刑,据成都商报报道,是在1999年从一个叫“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于市场价购买的“顶期货”——338箱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认定为盗窃,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
从成都商报的报道看,辽宁曹氏两兄弟被判无期徒刑,有多个细节值得推敲。
因为曹氏两兄弟在审讯和检方阶段,均提到从“小三子”处买坚果的情节。而警方并未找到“小三子”这一当事人。对此,沈阳铁路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后,检方曾将此案退回沈阳铁路公安局补充侦查,要求“与本案有关的‘小三子’应到案”;“曹庆三作案时所使用的工具‘断线钳子’应提取”;“作案时被更换的锁和钥匙应提取”;“被告人家中搜查出的存款来源为何”;两兄弟之一的“曹波三参与盗窃的时间”等五个问题应弄清楚。
如此五个关键点,让人纳闷的是,报道显示,“新城子公安分局刑警队否认见过作案使用的‘铁剪子’;沈阳铁路公安局‘作案时所更换的锁和钥匙’‘因保管不善遗失’”和沈阳铁路公安局出具补充侦查报告书,在该报告书显示,警方在走访有关人员后,均未查到“小三子”其人的情况下,并将案件再次移交。
令人称奇的是,当年没有找到的“小三子”让辽宁曹氏两兄弟在服刑的监狱中遇到了。报道披露,认定遇到的同监狱的案犯是“小三子”,是两兄弟之一的曹庆三在狱友们传看的照片中发现其中一张照片背面竟写有自己大姐家的住址——也就是当年他们商定付给“小三子”10万元,预付一半,剩下一半“小三子”问去哪里取时,曹氏两兄弟写给“小三子”的。因而,曹庆三确定遇到的名叫蔡某涛的案犯,就是“小三子”。
尽管有证物在,但要让有关方面认定案犯蔡某涛就是“小三子”,却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容易。
据报道,蔡某涛先是承认后又否定自己是当年卖给曹氏两兄弟开心果等物品的“小三子”,原因据称是他当时因伤害自己女友父亲被判死缓,怕承认后加刑掉了脑袋。应该说,蔡某涛有这样的顾虑是人之常情,也情有可原。
但为何法院以及其他司法人员在多次调查后不对曹氏两兄弟提到的关键人“小三子”予以认定呢?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的报道显示,曹氏两兄弟的律师调查表明,有狱 ");">友证实,“(蔡某涛)说的铁路警察不让他承认,承认的话对他没有什么好处,容易把他脑瓜子整没了”。
而时任凌源监狱狱侦科科长对媒体记者所说,“一问申诉法院就全查明白了”,似乎也颇耐人寻味。
那么,这些细节怎么才能得到证实呢?期待曹氏两兄弟能早日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