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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口罩,云南大理卫健局局长真的能有这个豹子胆?

(2020-02-08 08:33:04)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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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针对云南大理“暂扣征用”重庆口罩,新华社多次发布消息予以报道,并播发评论予以定性。据称,云南大理于2月6日晚发布通告,公开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某某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应该说云南大理快速回应,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充分回应了舆论以及大众的关注,对全国一盘棋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如果对这一事件稍加梳理,人们就有可能发现一个问题,对于这种疫情之下采取的非常规方式,公开征用另外一个地方的防疫口罩,一个地市级的卫健局局长,真的能有这样的豹子胆?


新华社的报道披露,“重庆方面委托有关企业从海外采购了一批口罩,其中包括帮助湖北黄石代买的口罩。但这批物资到达云南大理时,大理市出具了一份《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就把物资截留征用了”。而且,在被征用后,重庆方面通过发函索要,但最终未果。


大理征用重庆过境口罩,一经媒体公开,迅即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那么,途经大理市的这一批快递物资到底属不属于大理市政府紧急征用范畴?该市到底是不是到了不得不紧急征用口罩的地步等等,成了媒体和人们热议的话题。


有关专家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指出,因疫情需要,“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如果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换句话说,处于运输过程中的快递应当属于跨行政区域物品,征用权属于国务院。大理市征用重庆方面的过境口罩,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对此,新华社播发评论指出:“大理‘截留’抗疫物资于理于法不容。”


在如此舆论之下,大理发布通报称,针对在本次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对大理市卫生健康党工委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杨某某给予免职处理,对大理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作为卫健局局长,不可能不熟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传染病防治法,这点从他们出具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可以看得出来。那么,是谁给了大理市卫健局局长的胆量,让其敢冒违法的风险而下发了《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征用重庆方面的防疫口罩呢?有关方面不能仅仅一纸免职通报了事,也应该对此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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