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民警多次“暗示”被打孕妇送礼:被关禁闭太轻,应该依法惩处

(2020-01-19 13:37:34)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民警多次“暗示”被打孕妇送礼:被关禁闭太轻,应该依法惩处

青锋

郑州一孕妇在等出租车时与人发生矛盾,被打后住院,胎儿最终未能保住。新京报1月18日公开披露这一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的孕妇在此后处理过程中,被办案办案民警多次“暗示”送礼,并在两次送礼后,事情仍未解决。

根据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失程度由重至轻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五个等级。据有关司法解释,依据《刑法》,造成轻伤以上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量刑标准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这起孕妇乘坐出租车与人发生矛盾,被打住院,胎儿既没保住,伤情又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的,按照有关规定,案情则可能根据鉴定结果,由治安处罚转变成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加害人不禁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对受害人的赔偿也和一般治安案件处理有所不同。

按理说,案发时双方即被警方带走,当时案情应该很好弄清,而且在伤情鉴定出来后,负责治安案件处理的有关人员,应该及时将情况上报,该按规定结案的结案,或者按照规定应转交案件管辖的,则应该转交。但从新京报的有关报道以及有关评论披露的情况看,办案人员却以多种理由推脱,让案件久拖几乎一年不决,并暗示孕妇一方送礼。

据新京报披露,办案民警在聊案情时,主动提及他“借人家100多万,钱要不回来,经济上紧张……”后,明白了“暗示”的被害者家人送了一只羊、一条芙蓉王烟,案子还是拖着,又拿了1万元给中间人,让买了10条软中华烟。但如此这般之后,一个鉴定为轻伤二级的案件,还是没有大的进展。

据报道,受害者忍无可忍之下举报,目前已经公开的查处结果是,“对民警刘某采取禁闭措施,并依法依纪进行追责,其收受的礼品将以现金的方式进行退还”。对此,有关人员评论指出,《人民警察法》明确禁止警察“索取、收受贿赂”。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受贿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则明确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三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因此,除新京报快评《民警“暗示”被打孕妇送礼,岂是退钱就能了事的》所呼吁的,“对于警察在办案中主动索要钱物的行为,不能以退还了事,而应以雷霆追责,堵上办案人员知法犯法的漏洞”外,索贿办案警察被关紧闭不能成为最后的处罚,而应该依据党纪国法,追究其索贿受贿的刑事责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