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一烟花厂爆炸,三人被免:莫让先期免职带有保护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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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于2019年12月4日上午的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一车间爆炸事故,目前已查清,事故造成7人死亡,13人受伤。据新华社报道披露,事故发生之后,所在地的澄潭江镇党委书记、澄潭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和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大队长,已被先期免去职务。这充分体现了当地有关部门追责之快,有责必追,应予以点赞。
如此先期免职,似乎在早前的湖南衡阳境内发生的高速公路施救强迫服务“天价”收费事件中,就已见到。安徽大货司机刘某驾驶的货车在湖南衡阳一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打电话求助救援,在没有要求高速救援人员吊装货物的情况下,随救援人员一同前来的吊装人员强迫大货司机刘某签订吊装合同,并称“签字8万元,不签字20万元”。尽管整个救援过程中,刘某是打电话让老家维修工前来修好了车辆,没有使用吊装作业,但仍被索要5.9万元。大货司机刘某拒付后,被堵在高速服务区达七天之久,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我们可以注意到,在网络乃至传统媒体接连不断公开湖南衡阳高速天价施救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回应,表示“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赴事发地开展调查”,“责成集团公司湘潭管理处从严从快处置”。并同时对外称,“湘潭管理处对该事件负有监管责任的蒸湘路政大队3名路政人员采取停职措施,进行专项调查”。
尽管后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外发布的消息证实,“此次事件系个别基层路政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私自联系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协作关系的高速公路救援公司而引发”。但至今没有看到对被停职的蒸湘路政大队3名路政人员,查清没查清他们在其中都担当了什么角色,应该依规依纪依法做出什么样的处理。
因此,人们不免担忧,某些部门采取的“先期免职”“停职”似有带有对有关人员保护的嫌疑。
我们还注意到,涉事的吊装该公司已有两人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媒体反映的民警辅警出警过程中,对被前后车辆夹击的大货车司机称,没限制其人身自由,要其协商解决等问题,相关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应该说,湖南衡阳高速救援天价收费事件出来后,有关各方的行动非常迅速,但不少网友仍然担心的是,在先期对有关人员停职,等舆论过去之后,该事件会不了了之。因此,期望有关部门真的能像其所说,“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让先期免职或者停职有保护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