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迎战利奇马表现突出违纪被免责:是否让这种模式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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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有一条特别的消息引人关注。山东大众日报公开的山东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发布的通报表明,该区一干部在迎战台风“利奇马”工作中表现突出,之前的违纪行为被容错免责。这对看惯了纪检监委发布的消息大都是有关人员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消息,有可能形成极大的反差。
据媒体披露,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股负责人王某某之前在多次外出考察绿化苗木期间,违反廉洁纪律,由陪同企业承担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被区纪委监委落实款额共计1070元。按照这一查实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王某某违纪行为虽看上去轻微,但也必须问责。
正当东营市河口区对王某某违纪行为调查核实之时,山东东营市遭遇了近期登陆的台风“利奇马”的肆虐。作为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股负责人的王某某并没有把自己违纪被调查作为包袱,而是“坚守一线、冲锋在前,组织绿化管护企业成立7支应急抢险队伍,连续作战三天三夜,加固树木518株,修剪乔木72株,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挽回了台风造成的损失,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格外突出,做出了重大贡献”。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时违纪,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心悔过,且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还是合格的行政干部,组织上应该给予改过的机会。据称,因为王某某抗台风的突出表现,山东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根据其主动归还考察期间企业支出,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等情况,决定免于追究其纪律责任。
对违纪轻微,又在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实行免责,真正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组织原则,也使得不少无意之中轻微违纪的干部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积极主动地投入工作之中。一举几得,值得其它地方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