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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8年无门枪杀“老赖”。这一新闻上传网络后,经过几天的传播,引发回应,被称之为“老赖”的家人近日对媒体公开表示,至案发前一个月,欠款已全部还清,绝非“老赖”。
所谓“老赖”,是近几年才流传网络上的一个新词。一般来说,是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上升到法律层面,所谓的“老赖”,应该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从目前网络和媒体报道看,讨债8年无门枪杀对方的黄某某也已经自杀身亡,其债务如何形成,8年间双方都发生了什么,当事人已经不在,如果一时要搞个清楚,恐怕真的是“死无对证”。但从被称为“老赖”家人所说之看,双方债务应该一直在解决之中。
据媒体公开的被害人家属提供的有关票据和协议显示,因讨债持枪杀人的黄某某2012年12月13日借款60万给黑龙江省镜泊湖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年后,双方协商累计欠款金额共120万元。由于前期已归还25万元,剩余的95万元,双方商定,并签下合同,50余万以房子形式顶替、剩余款项45万约定五个月内归还完毕。
如果从上述显示来看,对方一直在想办法履行还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主观上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有关“老赖”的特征。
作为局外人,双方债务怎样履行的、履行过程中都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深入考究。单从被枪杀家属所说“截至案发前一个月,欠款已全部还清,自家已和黄某某没有任何纠纷,不能接受网传的‘老赖’说法”看,至少提醒我们,不论什么时候,发生了什么,都不能随便给人贴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