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车辆违停被网友举报:既然接受处罚,又何必如此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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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广西柳州市城管部门针对网友举报,8月5日公开通报回应,该市两名城管队员驾驶执法车辆处理投诉案件时,涉嫌违法停车被民众举报后,涉事城管队员已到交警部门接受相应处罚。如此重视群众呼声,并依法接受处罚,广西柳州城管部门如此而为,应该给予高度评价。但有一点不妥之处,则是柳州市城管部门回应网友举报时做的相关解释。
网友公开举报的柳州市城管部门违法停车的地方在柳州市胜利路长业天江城附近,有关报道配发的图片显示,在没有看到城管执法人员的情况下,有一辆城管执法车逆向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于是,该网友进行了公开举报。
柳州市城管部门在看到公开举报后,由督查部门调查后证实,该执法车违章停车属实。并公开回应称,“该事件被曝光后,城管队员认识到违法停车的错误行为,于当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缴纳相应罚款”。如此有错必纠,依法接受处罚,是城管人员转变作风的具体体现。当为这种精神点赞。
但让人感觉有点不妥的是,柳州市城管部门在回应网友举报,并公开证实违法停车的城管队员已经接受相应处罚后,忍不住对城管队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开脱。据城管部门公开回应,当天违规停车的车辆是由两名队员“前去处理城管服务热线12319转派的市民投诉”所开。据称,“当两名队员从胜利立交桥底路过胜利路3号长业天江城时,发现路边一超市门头违规悬挂小广告,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为处置看到的违规悬挂小广告的违章行为,“城管队员袁某将执法车辆驶至超市外路边停放”。而之所以这样停放,是“因交通禁停标志当时位于车辆前方,袁某背对着行驶方向,未注意便将车逆向停在车道旁”。同时,“2名队员下车执法,整个过程大约用时5分钟左右”。
对于柳州市城管部门的解释,青锋相信是真的。但是,不管看到没有看到禁停标志,作为经常开车外出的人员,恐怕都知道逆向停车是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而作为执法人员,在纠正他人违章时,自己明知逆向停车不符合交通管理规定而违章,显然是不合适,或者说是错误的。
那么,作为城管部门,既然公开表示,已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接受了处罚,为何还要做这种难以服众的解释,是表示自己委屈,还是不该遵守交通法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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