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的新变种?中央督导组转交线索遭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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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护伞?继云南昆明孙小果案让这一问题成为人们强烈关注之后,宁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通报的对隆德县公安局局长等一些人的处理,再次让人们对保护伞有了新的认识。隆德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转交的举报线索,违规泄露给被举报人,导致被举报人对举报人及其儿媳进行两次殴打,说来令人震惊。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直接转给被举报人,过去曾有所闻,个别地方个别单位对举报的处理,不是派人进行深入调查,而是让被举报人针对举报写个回复,也时有发生。但将中央督导组转交的举报线索,违规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还是第一次听说。而且,更恶劣的是,隆德县公安局不仅违规将举报人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还违规将举报人带到被举报人所在的派出所进行询问,导致被举报的派出所所长,公然对举报人及其前来问询的儿媳进行两次殴打,真可谓创造了第一。
但凡举报,人们都知道十分不易,而且,不少人还都是冒着生命危险,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前不久曝出的湖南新晃一中埋尸案,就是16年前因操场施工质量没有达到标准,被人举报,被举报方居然残忍地将监工老师埋到操场之下,16年后因为其它案件才被带出。还有17年前,因为替600多名教师讨要工资,最后意外死亡的教师李尚平,也是因为举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因此,举报人是否会受到打击报复,是否有生命危险,一直为人们所关心。
为了保护举报人,尤其是在这次全国上下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畅通举报渠道,落实线索举报奖励政策,坚决保护举报人信息,真正打消群众顾虑,提升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以专项斗争成效检验发动群众的效果,高层曾多次作出强调和部署。反复要求“要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坚决避免因举报人信息泄露而使其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发生”。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扫黑除恶的主要机关——隆德县公安局,从局长到下面一干五人之多,竞对中央多次要求置若罔闻,将举报人信息违规泄露给被举报人,且酿成严重后果。用句助纣为虐来说他们,应该一点都不为过。
官官相护,是封建社会的余孽,更是社会毒瘤。将举报人信息违规泄露给被举报人,实际上就是官官相护的一种表现,也是充当保护伞的另一种注解,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的隆德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安继海因此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职务。其他相关四人,也被分别给予撤职、调离公安机关等处分。其中,被举报的隆德县公安局观庄派出所所长赵慧(案件当事人),被开除党籍、由市公安局决定对其以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刑事拘留,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