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拖鞋打头和灌水:能相信17岁学生所述是真的吗?
标签:
时评青锋杂谈 |
分类: 青锋时评 |
青锋
柳州市机电工业学校17岁学生龙某被三江县公安机关羁押14天释放后,该龙某对外称,自己在看守所被里面关押的人用拖鞋打头、灌水。对于一个17岁尚未成年的学生,对其所说的这种情况,人们能信以为真?相信其所述吗?
暂且先不说17岁的龙某所说是否为真,是否可以相信。仅从媒体披露的有关情况看,17岁学生龙某被三江县公安机关羁押14天,似乎是一个乌龙。
疑惑17岁学生龙某被三江县公安机关羁押14天是个乌龙,有三个方面的情形。一是从有关报道可知,龙某是以寻衅滋事被警方带走的。而被指认龙某寻衅滋事案发当日,龙某还在学校参加军训。这由柳州机电学校的张姓副校长所述可以证实。该校长对媒体称,警方指认龙某参与寻衅滋事当日的2018年8月24日是新生军训,整个高一白天都在军训,晚上安排了烧烤。且“学校是全封闭管理,要班主任批假才能出去”。而警方指认的案发地又是在三江县玉马村,与柳州有相当的距离。
可以怀疑17岁学生龙某被三江县公安机关羁押14天是个乌龙的第二个原因是,龙某的父亲曾三次拿着学校的证明,证实龙某有不在现场证据。但办案的相关人员则认为龙某父亲是“拿钱买的证明,要人来证明”。后龙父带龙某同学作证,又被认定“两个学生未满18岁,不能作为不在场证明的证人”,最终龙某班主任到办案派出所作证,“民警让班主任签个名,留了电话,……也没做笔录”。如此该办案机关去核实的情况,却要当事人家人三番五次主动提供,确实有违常理。
第三个可以怀疑是个乌龙的缘由是,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而三江县警方在办理一个“几名外村人与玉马村的年轻人发生冲突,两辆摩托车被砸坏”的案件时,把一个明确告知不在现场的学生羁押14天,则有悖有关规定。
有上述这么多情形可以让人们怀疑三江县警方羁押17岁学生龙某14天是个乌龙。由此,该龙某所述,自己被关在看守所时,被里面关押的人用拖鞋打头、灌水,“说感觉自己肚子里都是水,非常胀,走路都能听见水的声音”,能否让人们相信?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