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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50万买别墅层高不符:是“销售员业务不熟”,就与开发商无关吗?

(2019-01-28 08: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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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女子250万买别墅层高不符:是“销售员业务不熟”,就与开发商无关吗?

青锋


原本以为地下室层高6.3米可以隔成双层,可谁知地下室实际层高只有4.7米,这让花250万购买双层叠拼别墅的郭女士万万没有想到。但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郭女士因此多次找开发商讨说法,而开发商的回复竟是销售人员不熟悉业务所致。从去年4月至今,八个多月过去,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的迹象。


诚实守信,是一切经营的基本准则,也是人与人之间交易的根本。据郭女士称,她2018年4月在看房购买别墅时,看中了西咸新区的一套别墅。当时销售人员、一位姓李的置业顾问对郭女士称,该别墅赠送的地下室层高6.3米,可以隔成上下两个房间。正是这一卖点让郭女士动了心。原本想购买双层别墅,打算上面做家庭影院,下面做储物室的郭女士,投入250万元购买了置业顾问所说的别墅。但由于地下室为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中没有体现。结果,当有朋友想购买类似别墅,郭女士带其到现场观看时,发现层高只有4.7米而不是6.3米,让郭女士不得不找开发商要个说法。


出现销售人员招徕购房者和实际所购房屋地下室层高不同的情况,开发商承认确实存在,但责任在销售人员当时介绍情况时没有说清。因为,郭女士购房时的在售项目有层高4.7米和6.3米两种户型,结果为置业顾问将郭女士看中的别墅地下室层高说成了6.3米,而实际则是4.7米。开发商在如此解释之后,面对郭女士提出补偿要求时,则给出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答复。开发商称,该结果是该楼盘销售代理公司导致,不应由他们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开发项目因为销售代理公司在销售过程导致的问题,开发商到底该不该担责?这的确是一个新问题。


郭女士发现自己购买的别墅地下室层高和销售人员所说不同后,多次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开发商先是排除退换房的补偿方案,后又对郭女士提出的赔偿两个车位的要求,表示需要与公司上级部门沟通。郭女士认为,当初购房看中的是楼盘的品牌,而不是开发商口中所称的置业公司。至于他们两者之间责任的划分,是他们双方的事情,而与第三方、购买人无关。


青锋认为,购房者郭女士所说有相当的道理。从有关方面披露的情况看,销售人员称层高为6.3米不仅是在郭女士购房时所说,而在其后来多次与置业顾问确认时,对方在微信中也曾回复层高是6.3米。这完全可以作为证据表明,责任在销售一方,而不在郭女士购房者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反复称层高为6.3米,实际交房时为4.7米,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认为其涉嫌虚假宣传,而虚假宣传的行为则属于欺诈。根据消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因此,开发商不能只以“销售员业务不熟”就可以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不知专家怎么看。


题图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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