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不死我的命运不会改变:人应学会法律思维不应沉湎仇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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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引发网络和媒体关注的陕西汉中张扣扣杀人案,在经历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后,陕西汉中法院于2019年1月8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等,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有关这一庭审过程的报道中,青锋注意到,张扣扣在自行辩护时称,“如果我妈不死,我的命运也不会因此改变”。由此青锋想提醒人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面对生活给予的任何不幸,都应该学会用法律思维,而不应沉湎于仇恨之中。否则,不仅毁了自己,也将会给家人乃至社会带来伤害。
有关张扣扣杀人案,想必不少人都对这一案情了如指掌。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当日,张扣扣看到22年前因为口角用木棍敲打其母亲头部,致其母亲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邻居王正军和其哥哥王校军等按照当地风俗上坟归来,就从自己家中冲出,持刀向两人连捅数刀后,又冲入王家,将王正军父亲王自新连戳数刀,最终致两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被公开报道后,引发人们高度关注,一度成为公众话题。网络乃至媒体同时将视角伸向22年前的一桩旧案,甚至有人试图将张扣扣持刀连杀三人的原因归咎为当年法官判案不公,一度让张扣扣杀人案变得扑朔迷离。这或许就是一桩十分清晰、证据确凿的杀人案,有关方面采取审慎的态度,一审就是将近一年的原因之一。
张扣扣杀人案发伊始,当有人质疑当年其母因口角被打致死、法院对其邻居王正军以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认为是王正军刚刚参加工作的哥哥王校军从中做工作才有的结果时,青锋曾指出,这种揣测的结论成立的可能性不大。而张扣扣杀人案开庭之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申诉人张福如,也就是张扣扣之父,对原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也就是张扣扣母亲当年死亡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的申诉,就足以证明,当年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并没有什么不当。
张扣扣在法庭自行辩护中称,当年其母被打致死的案件和其杀人“两个案子是因果关系”。并称,案发前他心里很压抑,脑子经常浮现其母当时的情况。于是,“看到老三王正军的时候精神处于崩溃边缘”,因而有了最终持刀杀死三人的结果。尽管公诉机关认为这不是张扣扣杀人的唯一原因,其杀人还有其他方面的影响。但不可否认,张扣扣22年中心怀仇恨,不以法律思维看待问题,不以法律来解决自己内心的疑惑,一直沉湎于仇恨之中,才是其悲剧的根本。
结合张扣扣在法庭上的自辩和案发后有关媒体报道,当年张扣扣参军服兵役进入部队后,有首长问其为何来当兵,张扣扣回答是为了报仇,就足以证明,这22年中,张扣扣一直活在仇恨之中。正如张扣扣所说,“王家对我家的态度一直是蔑视的,王校军还挑衅我”。觉得大年三十“是很特殊的日子”,就选择下手,将王家父子三人杀死。
云何为恨,由忿为先。如果张扣扣不一直心怀仇恨,其人生可能就会是另外一种样子。而不是在22年中,如张扣扣到案后供述的那样,学挖掘机被骗学费、被战友多次骗入传销组织……生活、工作的不顺利,使他不再相信任何人,只相信钱。如果当年其母被打致死,自认为判案不公,选择像张扣扣杀人之后,其父依法提起申诉那样,当时就依法上诉,寻求法律的公平,或许就不会有今日之死刑,留下其年迈的父亲孤独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