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车顶推小学生抢行:依法当要曝光其教师身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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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山东菏泽一辆白色小轿车在路过当地一小学门口时,女司机用车头顶着孩子们前行一事,在网络以及媒体引发关注后,当地交警部门在调取事发地监控录像后,已经按照交通法对女司机进行处罚。近日,有媒体又报出女司机系当地某小学教师。青锋认为,在这起交通违章处理中,尽管女司机用车顶着过马路的孩子前行不对,但是,事发后一些人的行为也极为不妥,更没有法律规定要公开曝光交通违章者的职业身份。
这则交通违章发生在2018年9月18日。在菏泽人的朋友圈中流传的“曝光,鲁R1××××你就那么着急吗?”的视频显示,当天中午放学时分,在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门口,从学校出来的学生穿着雨衣或打着雨伞排队穿过校门前的马路时,一辆白色小车未按规定让行、用车头顶着学生的身体缓慢前行,使得多名学生不得不连连躲避。此一视频一经在朋友圈流传,就引发了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对生命的漠视,如果当时稍有闪失,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对于这种不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而没有礼让的不文明行为,理应给予谴责,也应该依据有关交通法规予以处罚。据说,事发后,当地交警根据视频和车辆登记信息对车辆驾驶人依法传唤,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给予了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应该说,事件到此已经有了圆满的结果,视频举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违法者依法被处罚。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相对来说就有些不妥。
或许是当地交警为了反馈舆情,对更多的人以警示,在当事人的“主动要求”下拍摄了道歉视频,向学生和家长以及网友表示道歉。这一视频录好后,被发布到微信公号。青锋认为,这样做虽然出于善意,甚至是为了平息舆论,让更多的人汲取教训,但是,似乎于法无据,甚至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
最为不妥的是,女子开车顶推小学生抢行一事经网络传播后,在引发当地市民热议的同时,有人发帖称,涉事女司机在当地一所小学担任教师,是与她同小区的邻居。这似乎已经超过了舆论监督的界限,也触及了法律的红线,涉嫌侵犯她人隐私了。正如当地教育部门的回应,此事属于个人行为,交警部门已经作出相关处理。作为其他人,除了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或谴责外,无权曝光对方的其他隐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而,有人发帖公开涉事女司机的教师身份,显然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是一种违法行为。假若放任这种行为,发生如德阳女医生因网络曝光其个人及家庭信息而承受不了自杀身亡之类的情形,那曝光涉事女司机教师身份的人,恐怕也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