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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狗主人为何只想“曝光车主”自取其辱?

(2018-09-14 22:00:15)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狗:狗主人为何只想“曝光车主”自取其辱?

青锋

浙江义乌一养了8年的狗在自家店门口被一辆车辗轧致死,狗主人找车主人讨说法时被车主怒怼:遛狗不牵狗,等于狗遛狗。客观地说,车主如此怒怼狗主人有些过分,甚至已经涉嫌违法。但从另外一方面讲,狗主人为何不依法去讨说法,而要自取其辱呢?

当青锋准备撰写这个评论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近来关于狗狗的事在网络上流传的够多了,似乎这个话题很难再成为大家热议的公众话题。这除了在有关狗狗的事件中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外,该类事件接连不断地在网络上被爆料,让大家似乎也有了审视疲劳。但这一事件有所不同,因而青锋觉得有必要拿出来再说上一番。

从网络爆料为数不多的文字看,自家狗狗在店门口被车辗轧致死后,狗主人去找车主的初衷是为了“曝光车主”。这种心态首先就该指出其极不正常,属网络上一些过激事件的误导。这种出现问题,不是心平气和地双方坐下来或者找司法机关,通过双方摆事实讲道理,依法划清责任,求得问题公平公正的解决,而是先在网络上造成声势,给对方造成压力,迫使对方屈服的套路,虽然让某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很多时候都带来了不良后果,甚至是恶果。前不久发生的女医生跳楼自杀事件,不就是其在游泳池游泳时被未成年男孩触碰,其丈夫行为过激,在派出所调解后男孩家人将视频上传网络,某些网友在对真相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人肉女医生及其丈夫,导致女医生承受不了而自杀身亡的吗?

还有因为争执双方一言不合就网络爆料导致两者俱伤的。如成都“摔犬事件”。本来是一个丢了狗狗,一个捡了狗狗,如果双方在要和还狗的问题上,心平气和地缩小之间争执的差距,达成妥协,问题可能就解决了。但结果,丢狗狗的将捡到狗狗者的不当言语在网络上公开,让对方被人肉,甚至有“爱狗人士”不理智地在捡狗狗者家门口放花圈,点蜡烛,撒纸钱,导致捡狗狗者和老公离婚。甚至到最后,丢狗狗者也受到了伤害。这种遇到问题不求助司法机关,而靠网络舆论来断是非,最终都会在非理智下演变成网络暴力,不仅伤了他人,往往也害了自己。

从有关方面传出的信息看,带着“曝光车主”想法去找对方讨说法的浙江义务被车辗轧致死的狗狗的主人,不仅没有达到自己最初的目的,反而被对方羞辱,指其“遛狗不牵狗,等于狗遛狗”,双方发生冲突,最终警方介入。说实话,按照各地出台的养犬条例,浙江义务被车辆轧死的狗狗,有错在先的应该是狗狗主人。尽管狗狗是在自家店门口被轧死,但按规定,养狗需要主人约束,比如栓狗绳,套狗套等。狗主人没有按规定做到,这是其错之一。其错之二就是,狗狗被车辆轧死,已经算交通事故了,这时最正确的办法应该是报警,让警方依法予以处理。但狗主人没有这样做,而是去找肇事车主,想要用“曝光车主”这种不正当的办法解决问题。结果,不仅没有讨到说法,狗主人反而又自取其辱,被骂为“狗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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