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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霸女生疑遭欺凌后跳楼自杀:学校为何要忙着避责?

(2018-04-24 2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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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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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广西北海合浦县公馆中学女生陈琪琪(化名)坠楼死亡后,记者电话采访该校负责人时,负责人以学校认为公安机关查明陈琪琪系跳楼自杀,因而和学校没任何关系而避责。这让人十分不解。


对于这一中学女生跳楼坠亡事件,通过报道梳理,人们自然能够发现到底与学校有没有关系。据报道,这个跳楼身亡的中学女生是3个月前的1月18日下午5点多,从其所在学校综合教学楼跳楼身亡的。报道表明,当天下午跳楼女生的母亲接到了老师打给她的电话,告知其女儿要跳楼,而等女生母亲20分钟后赶到学校时,其女儿已经身亡。对于这个细节,人们是否可以问一问,校方当时是否采取了救助措施?既然老师能打电话给家长,肯定也能对拟跳楼的女生进行劝导,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把其跳楼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但报道没有提及这方面的信息。如果校方当时没有采取补救措施,那校方应该担有相当的责任。


报道中还有更重要的细节不容忽视。据跳楼女生母亲称,“孩子和我们说过,她在学校受欺负了,我们也和学校进行了沟通”。报道称,在归还给家长的女生遗物中,“出现了同学写的小纸条,以及课本上都写满了自己遭到校园欺凌的诉说”。其中,一张纸条上写的内容是,“下课后,六楼等你,不见不散”。而在跳楼女生的课本上,则留有“你替她们背黑锅,被她们侮辱,被打,被骂!”、“我是欠你钱了,还是吃你家大米了??针对我?啊!”、“何必呢,活得这么累,都是一个宿舍,真当我不知么,在背后说我坏话?可笑!”等等的字样。这些被家长怀疑为遭受校园欺凌的文字,只需公安机关做个鉴定,找到书写人,做一番询问,真相肯定能够大白。而跳楼女生是不是遭受了校园欺凌,也就有了最终的说法。


据报道,跳楼女生的母亲向记者表明,自己从女儿同学那里了解到,在事发前一天,女儿遭到了校园欺凌。而记者也在该校贴吧看到,有人称陈琪琪自杀前被多名同学堵在校门口,陈琪琪身上的抓痕是同学留下来的,而且很早时候就说了自己要轻生。这些几乎都把跳楼女生的起因指向其遭受了校园欺凌。


2017年12月,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按照这一定义,再加上跳楼女生母亲所说“我们在合浦县殡仪馆见到了孩子的尸体,尸体上有很多伤痕,但似乎并不是跳楼自杀导致的”,和记者从跳楼女生母亲拍摄的现场照片看到,跳楼女生左腿膝盖外侧有明显的伤痕,而且伤口已经结痂等,认定跳楼女生遭受校园欺凌应该有相当的可能。


即便是最终不能认定跳楼女生的动因是遭受了校园欺凌,学生是从自己校内综合教学楼上跳下身亡的,作为此刻替代家长的监护人,怎么着也负有一定的责任。那作为一个中学的校长,怎么就对记者说出“陈琪琪是自杀,和学校没关系”的话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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