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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女友落水先救谁?法学老师终于给出了答案

(2018-04-12 08:30:33)
标签:

时评

青锋

杂谈

分类: 青锋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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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生活中人们常常拿来拷问男人的母亲与女友同时掉到水里,你会先救谁的这一两难选择的问题,法学家终于给出了说法。据媒体报道,武昌工学院《经济法》老师袁岑从法理的角度认为: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义务,而男女朋友在结婚之前只有“爱情”没有义务,所以“先救女友”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于这样的说法,青锋认为对当下人们评价问题乃至衡量一个问题的对错,具有标本意义,对国民形成法治思维,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一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衡量一个问题的对错,应该以什么为标准。现实中很多人所持观点不同,往往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持己见的情况。很典型的就是前一阶段在日本被害的女孩江歌案,很多人只从道德审判角度出发对案中的当事人进行审判。比如,不少人认为在江歌遇害前,当事人刘鑫没有伸出援手,而对其痛加斥责,指其不道德。甚至,当江歌妈妈想见刘鑫而不成后,江歌妈妈把刘鑫以及刘鑫家人等的信息公开,致使无辜者遭受骚扰,这种涉嫌违法的行为,很多网友不加批评反而说是刘鑫等人活该。


现实中这种仅凭个人好恶来评论是非的现象并不少见。比如,狗年春节期间发生在陕西的张扣扣杀人案,案犯为了替其20年前因为两家吵架导致死亡的母亲报仇,手持利刃连杀对方家里三人,一经媒体披露,网络上有人不是对这种犯罪行为斥责,反而给杀人犯叫好,称其隐忍几十年,终得为母报仇,是条好汉。这种无视法律,不顾原则的叫好,对社会具有极大地破坏性。


还有一个需要指出的案例,就是深圳一男士卖了几只自己喂养的鸟类,后被法院以贩卖保护动物罪判处了几年徒刑。不少人在表示同情的同时,认为其卖掉的鸟类系人工繁殖的保护动物,法院不该对这一男士判刑。对此,有专家指出,被保护的动物,不以野生和人工繁殖为划分标准,而是以动物的特征作为定性参考。尽管二审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对这一男士降低了刑罚,但也没有认定其没有违法。


这些案例,尤其是许久以来母亲和女友落水先救谁这个被称为两难选择的话题,被法学家最终定论,无不告诉我们,在现代法制社会,不论什么问题,也不论什么行为,若要判个是非对错,都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达成共识,给出正确的结论。因此,法学家称,子女救助父母是法定义务,而对女友在没有履行结婚这一法律程序前,没有义务和责任,如果不先去救落水母亲而去救女友,则属违法。因此,哪些爱好拿这一问题来考验男友的女士,以后千万别再问这一傻傻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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