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春节特别罚单”和湖南双峰“悬赏追捕放鞭炮者”公告都涉嫌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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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春节前后,在网络上有两个特别处罚传播,一个是被某些媒体称之为的2月14日西方情人节西安交警贴出的“节日快乐,今日不处罚”《违法停车告知单》,另一个是湖南双峰针对一男一女在大年初一燃放鞭炮的悬赏追捕公告。这两个特别处罚引发网络热议,青锋认为,这两个处罚特别之处虽有不同,但却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涉嫌违法行政。
对于西安交警在2月14日这一特殊的西方称之为情人节的节日对违停车辆贴出“节日快乐,今日不处罚”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除了青锋曾撰文指出的助长某些人过西方节日,有对西化观念支持的倾向外,其也涉嫌违法行政。尽管,西安交警方面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对不影响交通的违停车辆用特殊罚单予以警告,将法律的刚性与柔性相结合,是一种人性化执法。但是,从“违法停车告知单”这一界定看,乱停放的车辆已经涉嫌违犯了交通法,就应该依法进行处理,而不是在节日期间就可以网开一面。法无授权不可为。翻开交通法,从中找不出对节日期间交警可以对违法车辆不予处罚的授权。显然,这不是人性化执法,而是超越法律授权而为。说的轻点,正像网络上所说是为了“走红”,说的重点就是执法者脑子里没有法律意识,把法律当成了橡皮筋,想紧时就紧、想松时就松。
湖南双峰“悬赏追捕放鞭炮者”的公告,相对于西安交警“春节特别罚单”则更直接体现了“权力的任性,法治的不规范”。据早前媒体报道披露的“公告”内容称,双峰县一男一女在2月16日凌晨零点零八分,在小区外坪违规放鞭炮,造成了不良影响,县委主要领导已批示,由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悬赏一万元。而且,公告上还印有一男一女从电梯里出来的视频截图。客观地说,燃放鞭炮只能算是一种违规行为,够不上刑事犯罪,更不能以悬赏的形式进行追捕。甚至还要弄出个“县委主要领导已批示”的理由来。青锋对此曾撰文指出,这是唯长官意志,是以权代法。
好在双峰县委书记适时出来做了澄清,对媒体表明,此事他没有批示,称“我们会认真反思,进一步依法规范办事”。让人感到高兴地是,这位县委书记不是出来表表态,而是迅速将自己的表态落实到了行动上,对此,青锋应为这位县委书记点个赞。
双峰县委书记公开表示没有做过批示后,2月18日凌晨,湖南娄底双峰县委宣传部通过其微信公号“掌上双峰”就对外回应称,公告没有经过相关审核批准程序,没有经县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多处用语不妥,造成了不良影响。并承认,虽已撤销公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但不良影响犹在,教训非常深刻。
青锋认为,不管是西安交警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也好,还是双峰县为防止春节凌晨发生的一起燃放鞭炮行为可能带来“破窗效应”,该县禁燃办决定以刊发公告的形式,动员知情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燃放人主动接受处理也罢,都不能超越法律授权,以非法对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