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6次砸村民家,镇干部让反映情况者自己取证算不算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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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6次砸村民家,镇干部让反映情况者自己取证算不算不作为?
青锋
因为纪委对扶贫情况回访了一户村民后认为村委主任工作不到位,对村委主任提出批评,该村委主任居然连续六次跑到村民住处砸破村民门窗,村民到镇政府反映情况,请求处理,接访镇干部居然要村民自己取证,这种行为应算渎职还是不作为?
这个事情发生在河北省滦南县长凝镇。据报道,2017年9月19日,唐山市纪委工作人员在对该镇后苏各庄村上报贫困户工作回访时,深入到村民高某莲家了解情况。纪委工作人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认为该村村委主任刘金东工作不到位,对其进行批评。此后,刘金东便对高某莲产生了怨气,多次持石块、玉米棒子等从高某莲家后门窗户内砸入,致使后门及室内格栅玻璃损毁,门框受损。对此,高某莲向长凝镇政府反映情况,但工作人员却要高某莲自己取证。这要放在过去,因为很难取证,此事则就会不了了之,高某莲家被砸,也就自甘其辱了。好在现在监控安装成本不高,高某莲为取自家被砸证据,找人给自己家里安装了监控设备,在村委主任第六次砸高某莲家门窗时被录了下来。基于此,滦南县公安局对该村主任刘金东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处罚款200元。
一个时期以来,党中央自上而下就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对“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该做的工作不及时办理的”、“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办结,敷衍应付或者执行不力的”等都属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整治范畴。对照这些,河北省滦南县长凝镇干部要反映自家被砸情况的村民自取证据,则是典型的不作为。对此,高某莲完全有理由要求滦南县纪委监察部门对镇干部如此不作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