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没必要状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潘金莲没必要状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
青锋
没有想到,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获得巨大成功后,迎来的不是他们庆祝的盛大场面,而是被告上了法庭的消息。
一则《潘金莲状告冯小刚:我叫潘金莲,潘氏族人遭受几百年侮辱该正名了》的报道透露,来自广东增城市的癌症患者潘金莲,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我并没有去看,只是当初刘震云小说出版时通读了一遍。仅就小说看,远谈不上所谓的侵权。
《我不是潘金莲》只是一个借喻,说的是一个农村妇女为了配合其在县城工作的丈夫买房而搞假离婚,而后弄假成真,逐级诉讼和上访要求改正其原来假离婚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而书中借用的潘金莲,则是小说《水浒传》塑造的一个人物,而且这个人物在中国已经家喻户晓且流传了上千年。尽管有人据《清河县志》记载:“武大郎原名武植,幼时唤作大郎,少时聪慧,家贫,中年中进士,做了山东阳谷县的知县,相貌不俗,身材高大,为官清廉,为民除恶,乡民送万民伞。
武、潘共育四子,后世子孙徙至武那村,半数姓武。”等证明其妻潘金莲并非如小说中描写的那样。
但是,大家要明白一点,小说不是传记,它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而且允许其加工和虚构。因此,我们不能把《水浒传》中的武大郎、潘金莲和历史上真实的武植、潘金莲划等号。
报道中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大众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及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的不满。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的出品、预告、宣传及上映,使对原告的侵权行为大范围扩散,给原告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将冯小刚、刘震云等九人告上法庭。
根据报道中所述,因为自小取名潘金莲,这位家住增城的潘金莲及其子女,在现实生活中备受歧视,“在孩子们年幼时,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就在上学路上喊某某母亲是潘金莲,引来一路嘲笑。”其老实巴交的农民丈夫,有时候也会被人戏称为“武大”,这让他很是难过。
对此,笔者对增城潘金莲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那只能说明当地某些人的愚昧,而不能说,因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给他们带来了伤害。
历史就是历史,现实就是现实,不能因为历史上《水浒传》中潘金莲的虚构,就把现实中自己受到的伤害一股脑地加载到一部电影或者小说上。
不管是增城的潘金莲,还是全国上千万的潘氏后人,只需把潘金莲当作一个符号看待,那一切就皆可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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