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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为何每年都成热点话题
青锋
每到年关,农民工话题都会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不,四川农民工讨薪被20多手持砍刀的人砍伤又上了媒体。
据报道,2016年11月25日,老家资中的林巧和上百名工人前往贵州安顺东联国际名车广场项目售楼部,索要未结清的工程款和工资,遭到20多名带着白手套、手持砍刀或棍棒的男子追打。包括他在内,共7人受伤,其中4人伤势较重住院治疗。
对此,贵州安顺市平坝区官方回应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涉案人员责任,人社部门对冲突反映出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仲裁和调处,促使开发商和施工方达成了工程结算协议。
根据官方回应看,上述报道应该确凿无疑。
那么,为什么农民工讨薪会成为一个顽疾,而且多少年来都解决不了,并成为每年的年终岁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
除了大家都明了的原因外,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或者不敢作为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成都商报的这篇报道中说,“人社部门对冲突反映出的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仲裁和调处,促使开发商和施工方达成了工程结算协议”,表明当地的劳动仲裁等部门在问题出来后有了作为。据笔者所知,不少地方的人社部门遇到此类问题,不是不敢管,就是采用拖得办法,一拖就是半年或者劝双方协商解决。以致上面高度关注,下面仍然问题成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明确规定,要“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等,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但事实怎样呢?很少看到有劳动仲裁部门积极作为的报道。这样说可能有所偏颇,但也是事实。因为,身边的事实也佐证着我这个判断。
规定还明确,“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区及重大违法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健全问责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倘如此,依法依规追究了某些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我想,农民工欠薪这个话题,恐怕就会成为了历史,不会再年年被提起。
全国青年报刊十佳记者、河南省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资深媒体人,著有《做有思想的媒体》《白纸黑字——一个新闻记者和众多高官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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