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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青锋时评 |
ATM机出错显示市民一笔消费百万亿元该判谁的罪?
青锋
就在一个叫许霆的男子利用ATM提款机出错,以171次提款17万多元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在舆论的压力下,由二审发回重审的时候,又一起ATM提款机的惊天大案冒了出来。
据媒体(北京娱乐信报 2月2日)报道,合肥市民邢荣勤前几天在网上进行了一项交易,使用某银行的网上银行,想购买一个月的网络服务,优惠后的价格为8元。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邢荣勤跑到最近的该行的营业大厅,先去ATM自助终端去查询,发现有两笔“交易场所”显示为“中心”的交易,一笔为0.80元,另一笔竟然高达100万亿零八分。
令人不解的是,同样是ATM提款机造成的错误,事件的处理结果却不一样。
一个是被一审法院视作盗窃金融机构,一审依法被判无期徒刑。一个却是,银行轻描淡写地答复说:“以前没碰到过类似的事情,估计是ATM机系统故障,没造成什么损失,你不用担心了。”
目前,一时沸沸扬扬的许霆案又进行了二次开庭,其判决结果将是如何,我们无权干涉。但是,一个人利用ATM机从自己的账户里取出了钱,尽管未还,但发现自己有不当得利时,协商还回银行,却遭到拒绝。结果是坚持要将当事人送上法庭。可见作为一个有垄断性质的银行业有着多么大的不可侵犯性。
再说同样是ATM取款机出错,让用户一笔消费额就达一百万亿元。用户不禁当时就去柜台和ATM机终端核实,可银行的答复却是,以前未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用户的这一次就抵上2007年全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倍多的消费,已经不能用‘恐怖’二字形容了。可事到如今,除了在银行发现是ATM机出错并改正后,给了一句“估计是ATM机系统故障,没造成什么损失,你不用担心了”的回答后,再也没有见过有关银行的道歉和什么答复的报道了。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公民在自己的户头里利用ATM机的出错,取款17万多元就要被判无期徒刑的话,那银行ATM机出错,让消费者一次消费上百万亿元,并让储户连续几天穿梭于银行之间,承担着“几辈子都还不清啦”的极大精神压力的这一惊天大事,银行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又该给谁依法予以惩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