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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应该关注“民间举报禽流感第一人”涉嫌敲诈勒索案!
青锋
被称为“民间举报禽流感第一人”的乔松举因举报而引发的涉嫌敲诈勒索案于4月26日再次在扬州高邮市法院开庭,尽管此案还没有最后的结论,但从报道的字里行间看,我好像有种担忧:乔松举案是不是涉嫌敲诈勒索,关键就在于法院对公诉人和乔松举及其律师和农业部官员提供的证据的认定。但我猜想,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公诉方,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呼吁法学界对此案予以关注。
据《现代快报》报道,乔松举在6个月前,还是一个公众眼中的英雄,正是他,向农业部举报了安徽天长的禽流感疫情。中央电视台年度经济人物评选这样评价他:“一个普通的农民,用自己的良知和勇敢,把事实和真相及时地反映给政府,避免了一场类似四川猪链球菌事件的重演。”但现在,这个6个月前被公众熟知的英雄却站在了被告席上。
公诉方称:乔松举以普通养殖户或疫苗代理商的名义前往这些单位购买疫苗,而这些疫苗在乔松举看来,都是很明显没有生产批准文号的“问题疫苗”。乔松举通常在购买疫苗的几天之后,就与这些制售非法疫苗的单位联系,称自己、或其他农民已使用疫苗的家禽出现了死亡,要求这些单位对之负责,并提出几千至几万元不等的索赔要求。乔松举如果得到这些单位否定或者犹疑的回答后,往往就以“向农业部举报”为要挟,并限定回话时间。公诉方认定,乔松举以不劳而获为目的,抓住制售非法疫苗单位怕被举报及处罚的心理,对这些单位实施敲诈勒索,情节恶劣且数额巨大(两万零八百元)。所以,应当给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罚,并建议对其量刑7至8年有期徒刑。
而乔松举称:自己是农业部的“信息员”,即替农业部收集各地制售假疫苗的线索,并将之向农业部提供的人。他的辩护人、来自安徽淮南的孔维钊律师称,农业部去年上半年一次公布的各地制售假疫苗案中,基本上全部是乔松举举报的,且在上周五的第一次庭审中,有农业部官员的作证,证明乔松举是给农业部提供“重要信息”的人。乔松举自我辩护称,他“知假买假”实质上是在取证。他称,自己从各家出售问题疫苗的单位购疫苗,留下购买如发票这样的凭证,均是为了日后向农业部举报时有充足的证据。
透过上述文字,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公诉方还是乔松举自己及其辩护律师,各自所说的都有自己的道理。但争论的焦点,笔者认为,还是在于知假买假是不是违法?还在于,逮“老鼠”的“猫”该不该直接和“老鼠”联系并向“老鼠”索赔?
我不是法学家,对法律的问题也是一知半解,但我认为,对于一个举报人,法律的天平该向谁倾斜,应该再明白不过。因为,正如乔松举的辩护律师所说,乔松举是在与这个行业作对。“以一个人对抗一个行业,付出的代价必然是惨重的”。而乔松举以一己之力来对抗一个造假的行业,相对来说必然是弱者。因此,在此我要呼吁,法学界的人士面对这样的案件,不应当选择沉默,应该站出来,为乔松举说句公道话,让此案有个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