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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  子

(2013-04-16 11:11:40)
分类: 原创

 

 

有人说诗人是疯子,有人说天才是疯子。

《现代汉语词典》对“疯”的解释为:

神经错乱;精神失常。

诗人都神经错乱、精神失常了么?天才都神经错乱、精神失常了么?

我见过不少诗人,有正常的,有不正常的。不正常者,其表现为,要么与人抬杠,争得面红耳赤;要么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慷慨痛陈;要么在极严肃的场合,说些不严肃的话;还有的人来疯,管不住自己的嘴。要说他们疯到神经错乱、精神失常,估计也是有的,只是一定很少。包括自杀的诗人,我们也不能认定他们就是疯子。真正的疯子也许不会去自杀,反倒可能会杀人。

天才尽管像诗人一样多,可惜,我们很少能够有机会与他们面对面。天才不只是艺术家,还有政治家、军事家等等。

天才虽然不能与我们面对面,不能像见诗人那般容易,可书读得多了,天才也就见得多了。书中的天才,无外乎也就这么两种:一种为正常的天才,一种为不正常的天才。所谓不正常,就在于他们有惊人的创造力,就在于他们有不可思议的行为,甚至于,他们说的某一句话也惊世骇俗。要说这些天才都疯到神经错乱、精神失常,有倒是有,可也委实地少之又少。

那人们为何称他们为疯子呢?难道他们都成了疯子,反而我们这些什么也做不了的人倒正常了?

我们凡俗人,面对诗人,面对天才,其实有两种心理:

一种是,承认、佩服他们的确有才,甚至了不起。

一种是,在承认、佩服的同时,又会发见他们的一些怪癖,甚至于有那么一些东西与我们凡俗人几乎完全相同。

在凡俗人看来,诗人、天才这些人只能有成就,而不应当有我们这种人才会有的毛病和缺陷。一旦有了,就与他们的想象不相符。于是就认为,就感叹,这些诗人、这些天才们怎么会这样子呢?可能所有凡俗人在了解到诗人、天才们竟有着这不可思议的一面时,内心一定很失落,甚至于痛苦的。失落、痛苦之后,他们终于想通了,弄明白了,这些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们都是疯子。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疯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他们哪里知道,真正的疯子是什么事也做不了的。

其实,诗人也好,天才也罢,他们终究还是一个人。他们比我们不平凡,除了他们比我们更努力,的确还有一个天赋的东西在作祟。我们对他们怀有敬意,是应该的,可不能视他们为神明。更不能一旦发见他们在生活中的表现与我们有许多相同之处时,我们就失望。实际上,这还是我们自己的错。而更大的错,则在于我们一旦失望了,便说人家是疯子。如此看来,疯子一说,很有酸葡萄情结。

我这样说,并非完全否定诗人和天才们绝无疯的一面。一些诗人和天才之所以会成为疯子——真正意义上的疯子,极大的一种可能与他们的过于执著有关。当然,也有的与爱有关。

当代美国传记文学作家欧文·斯通,创作于1934年的《生活的渴望》,是他的成名作。此公的创作,极其注重真实性,同时他又主张潜入人物的内心,去把握人物心理脉络。他以卓越的艺术想象去营设情节和结构。他的作品可以称为史料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

《生活的渴望》是一部关于后期印象主义绘画大师文森特·凡·高艰难一生的传记作品。

年轻的凡·高在一家美术商店和版画出版社——古皮尔公司工作,他爱上了房东太太的女儿厄拉尔小姐,但当凡·高向其求婚时才知她已另有所钟。于是这个第一次的爱情竟成了凡·高的宿命,并将他一生的命运自此改写了。

其后,凡·高爱过好几个女人,可没有一个女人能成为他毕生不离不弃的伴侣。关于凡·高的疯,说法极其不一。我的看法可能令人觉得可笑,可我却一点也笑不出来——面对凡·高一生的命运,面对凡·高深切、真挚的爱情,其实谁都笑不起来。

我的确认为,凡·高的疯与他的爱有关。这句话其实还可以这样说,因为爱,凡·高疯了。

《生活的渴望》有这样一段情节,写的是文森特·凡·高割耳朵的事。

文森特走进黄房子。走进红砖楼梯,到自己的卧室去。他拿起镜子——他用这面镜子画过不知多少次的自画像。他把镜子放在梳妆台上,斜靠着墙壁。

他看着镜中的一双发红的眼睛。

末日已到。他的生活完了。他从自己的脸上觉察到了。

他最好来一次干净利落的了结。

他举起剃刀。锐利的钢使他的喉咙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许多声音在对他讲着奇奇怪怪的话。

阿尔的太阳在他的眼睛和镜子中竖起了一道刺眼的火墙。

他胡乱地斩下耳朵。

他只留下了一点点耳壳。

他丢下剃刀,用毛巾把头包好。血滴到地上。

他从面盆中捞起耳朵。把它洗净。用几张图画纸包好。再用报纸包了一层。

他在厚厚的绷带上套上一顶巴斯克软帽。下楼走到前门。他穿过拉马丁广场,爬上山,拉动一号妓院的门铃。

一个女仆来开门。

“叫拉歇尔来。”

拉歇尔立刻就到。

“噢,是你,疯浪子。你要什么?”

“我给你带来一件东西。”

“给我?一件礼物?”

“对。”

“你真好,疯浪子。”

“小心保存好,那是我的纪念品。”

“是什么呀?”

“打开来,自己看吧。”

拉歇尔把纸拆开。她恐怖地看着耳朵,倒在地板上,晕死过去。

文森特转身离去。他走下山来。穿过拉马尔广场。他关上黄房子的门,上床睡觉。

文森特·凡·高割掉自己的耳朵,被人们视为他是一个疯子的唯一例证。但是,凡·高真的疯了吗?真的神经错乱、精神失常了吗?从这段文字里,我没有看出凡·高真的疯了。

文中提到的阿尔,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地方,正像凡·高那颗激越的心”。正是在阿尔这个炎热之地,凡·高结识了当地的妓女拉歇尔。欧文·斯通对拉歇尔写了这样一句话:“她使凡·高的生活变得多彩。”但是,妓女终归是妓女。她懂不懂艺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可能同一个穷光蛋过下去。她离开凡·高是迟早的事。但凡·高却把耳朵割下来给她,这个举动究竟说明凡·高什么?欧文·斯通写道:“末日已到。他的生活完了。他从自己的脸上觉察到了。”

是拉歇尔的离去,让凡·高觉得“末日已到,他的生活完了”,还是凡·高因为别他的原因,才产生这样的一种思想?抑或他对拉歇尔太失望了?我很难说出某种可能,但我猜想,是凡·高对拉歇尔的爱。

是的,一定。正是凡·高对拉歇尔刻骨的爱,才让他做出这般惊世骇俗之举。如果说他真的疯了,那也是拉歇尔造成的。

就凡·高此举而论,凡俗人之所以不会疯,那是因为他们固然也有爱,可谁也舍不得在丢失爱的时候割耳朵,或者其它自残。

凡·高的一生艰辛而又苦难。他的心其实很渴望生活。他的情感是激越的,是真挚的,也是自然的。在他觉得“已经把要画的东西全画完了”以后,他向自己扳动了枪机,他倒在了肥沃的麦田松土里——回到他母亲的子宫里。六个月后,他的可敬可爱的弟弟也随他而去,他们的墓并排在一起。

 

既然写到疯子,那尼采就不能放过。

一八八八年十月底,尼采开始写作《瞧,这个人——人如何成其所是》一书,至十二月初即完稿。不幸的是,伴随着此书的完成,尼采的精神开始加速崩溃。十二月中下旬,正是极严寒的冬季,女房东看到尼采赤裸着身子在屋子里跳舞。到了一八八九年的一月三日,尼采在都灵的一个广场上奋力扑向一匹被马夫抽打的马——至此,这位哲学家终于发疯了。

尼采的发疯,确实是哲学史上一桩惊心动魄的大事。但关于他发疯的因由,意见却高度的统一:梅毒。大部分学者认定尼采确实患有梅毒——弗洛伊德的说法,是“脑梅毒”。也就是说,尼采先是患有梅毒,进而由梅毒引起麻痹性痴呆。

今天的人们,对于梅毒,早已不再陌生。但在二十世纪初,这种东西却是难说难听又难缠难治且非常可怕的病症。据说梅毒这种性病是一四九三年传入欧洲的,不少人猜测是由哥伦布带回去的。

而孙周兴在《哲学和哲学家的身位》一文(见《读书》20134期,100页)里则将梅毒的特点归结为大致的三项:

一、潜伏期长,有几十年的潜伏期;

二、具有模仿性,实为伪装性,即它经常表现为其他病症,故不易识别;

三、天才式亢奋,患者在发作之前会有一个超常的精神和智力迸发期。

孙先生写道:这就是不无神秘的梅毒,荣格所谓的“黑暗中的毒药”了。

尼采的发疯,基本上可以认定为是他患了梅毒所致。这种发疯,同样不属于凡俗人的那种疯子观。我甚至认为,尼采的这种发疯多少还是令人同情的。有一次,尼采妹妹坐在他的病床边落泪,尼采居然还懂得安慰,他问妹妹:“伊丽沙白,你为什么哭呢?难道我们不幸福吗?”这句话可能不只令我们同情,而着实令人心酸至极!

尼采的发疯是令人心酸的,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天才。但他的一句疯人疯语:“难道我们不幸福吗?”却又在令人心酸的同时,又令人略感欣慰!谁能知道疯了的尼采究竟是悲苦的还是幸福的?

凡俗人是否也会疯呢?我的回答是:也会!只是,凡俗人发了疯,则会被其他的凡俗人所不耻。尽管如此,我仍然希望人们不要把诗人和天才都看作疯子——即使他们真的疯了,比如尼采,也是我们所达不到的一种境界。至于凡俗人变成了疯子,我们同样不要小看了他们内心的创痛,即便我们不能了解他,也应同情他,尊重他。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雨谷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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