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有罪的
(2012-12-09 2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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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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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是有罪的
我一直认为,自杀是很个人的事,但在阴曹地府里,自杀的人却是有罪的,而且要受刑。
在《玉历宝钞》里,关于自杀者的罪行是这样说的:
假如有世间的人,不想想天地生人,父母养育而得到的身体,是多么珍贵异常,恩重如山;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等恩情还未报答,更未接到阴曹地府的勾帖,就擅自轻生,用上吊、跳楼、服毒、投水等方法自杀,除了因忠孝节义的德行而牺牲生命、死后为神的外,假若是因细小的忿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就轻率地自杀,考究他所犯罪刑,并未至死刑者;或是想嫁祸、加害于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的,这些人,门神、灶神会立即将他押到本殿(即秦广王殿),关押到饥饿牢与干渴牢。
这些自杀的鬼魂,每逢戌、亥日,完全像临死时一样地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来的样子,再出现一次。有的在七十天,有的在一、二年之后,押解他的魂魄,再回到他自杀的地方,受悔恨折磨的痛楚。并且不许接受羹饭、纸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杀的鬼魂自知忏悔,敛心守藏,不现出鬼影魅形来吓人,也不乱找替死的人,那么等到遭他牵累的人已经脱离牵累、痛苦之后,门神、灶神仍将自杀的鬼魂押解到本殿,之后再转发到第二殿,重新考核查实他的功和过,从重加刑后再另递交各殿,发配到地狱去受苦。
假如曾经有过现出鬼形吓人或有找替死的心思,或用某些言语吓人、诈人,虽然未至于令人死亡,那么即使以前曾做过善事,所有地狱也一概不准减免对他的罪行。
若是轻生已死之后,毫不收敛鬼的形影,以致使人受到惊吓丧命的话,那么会立即命令青面獠牙的鬼役,勾他到各地狱去受苦。满一百日后,发配他进入阿鼻大地狱,永远用锁链吊扣住,长久不能超生。
我第一次阅读到这样的文字时,即被这场景惊骇住了。即便在我抄录这段文字时,我的内心依然充满了惊骇。对于宗教,我所知甚少,以致于我竟不知道阳间的人若自杀即使到了阴间也不被原谅,并且要遭受那么剧裂的惩罚!
我的惊恐还在于,我一直认为人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是可以停下脚步的。也就是说,我曾认为自杀应是人决定生死的选项之一。我甚至认为,人应当有这个权力。
可是,我现在之所以惊骇,就在于我并不知道阴曹地府也不允许人这么干。而我,不只自己内心有此想法,还用文字的形式将这思想公之于众,其危害显然是大的。好在尚没有听说有哪个朋友在读了我的文字后跑去自杀。否则,我的罪恶可就闹大了。
阴曹地府为何对自杀的人要这般地严酷?从我抄录的文字里可见这样两点:
一,天地生人,父母养育而得到的身体,是多么珍贵异常而又恩重如山;
二,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等恩情还未报答。
以上两点似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的身体是非常宝贵的,他不能轻率自杀;其次,有那么多的恩他尚未报答便自杀了,形同忘恩负义。因此,阴曹地府对于这样的人是不轻饶的,严酷的。
阴曹地府的所为自有他的道理,可还是有偏颇之嫌。世间有许多种自杀者,绝大部分自杀者都不是他们所说的“因细小的忿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而自杀的,至于“想嫁祸、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的,”更是少之又少。如若自杀者皆如他们所罗列的这种种罪状而加以严惩的话,我倒也是赞成的。但若对所有的自杀者一视同仁,就不那么公正了。因为我理解的自杀者,有许多人像我们一样爱惜珍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可他们最后还是走上了自杀之路。为什么?因为他们实在过不下去了。他们之所以自杀,许多情况下是被逼迫的。阴曹地府既然那么严酷,总不至于会忽略这个情节吧?自杀者之死本身已令人同情,到了另一个世界竟还要遭受更大的苦痛、折磨,似乎也说不过去吧?逼自杀者自杀的人,才应受到阴曹地府的严惩,也才合乎情理。
至于说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等恩情,自杀者一定想不了那么多。即便是不自杀的人也未必想过这么多。世人能孝敬父母并知恩图报就不错了,你还要他不忘众生的恩、国王的恩、三宝的恩,那他怎么做得到呢?尤其是国王的恩,于今哪还有国王?即使有国王,他又有何恩?历史上的国王有恩于百姓的,大抵没有几个吧?三宝的恩,知道它的恐怕更没几个,谈什么报恩?三宝就是佛宝、法宝和僧宝。三宝是佛教信仰的核心,是佛教组成的根本要素,是佛法住世的根本标志,是佛教信徒皈依、敬奉的根本对象,是佛弟子修行证果的根本目标。三宝的意义很重大,作为佛弟子一定清楚。可自杀的人当中有几个是佛弟子?既然不是佛弟子,却拿佛的东西来惩戒人家,未免不厚道了吧?至少不够公平。
一个人在自杀的时候,决计想不了那么多,要么是被人逼死的,要么是万念俱灰。阴曹地府对于自杀者们所采取的不容分说,一概“拉出去枪毙”,显然给人的印象不太好。事实上,我常听人们说,阴曹地府是最为公正的一个地儿,一切善恶到了那里都会有个说法。活在世间的人不管遭受别人多大的伤害、欺凌、侮辱,都会自我安慰:到了阴间自会奖罚分明,讨个公道。然而,就他们对自杀者的不容分说,一概而论,我似乎有点不那么信任了。至少,我对那里的期望值有所降低。
在我抄录的那段《玉历宝钞》关于自杀者的罪刑的文字里,我感兴趣的是,为何自杀者要由门神、灶神将其押解到秦广王殿?此门神、灶神可否便是人间供奉的那门神、灶神?人间供奉着他们,无非是为保自己家门安全,有饭吃吧?他们怎么就跑到阴间去了?而且干起了这份勾当?门神、灶神可是个神啊!押解鬼魂的差事应由小鬼来做便得了,何必劳二位神的大驾?难道自杀者是罪大恶极的要犯?还是自杀者待遇比其他死鬼高一些?
以我对门神、灶神的理解,尤其小时候过年时张贴门神、灶神的心情,我始终认为这二位神是很友好的,可爱的。如果神在天庭或人间,而鬼只能在阴曹地府,那此二神怎么又到了阴间?而且做起这等小差事?客串一下未尝不可,只是让他们来押解自杀者就有些让我们想不清楚了。当然,鬼神的事原本就是我们活人弄不通,搞不懂的,又何必钻进去拔不出来呢?
但是,活人偶或地想一想,也未必有什么不妥,更不存在亵渎。我甚至觉得,许多恶贯满盈的人,之所以做起恶事眉都不皱,恰恰就在于他们从未想过阴曹地府的事。倘若他们也能时不时地像我这般地想一想,我敢肯定,当他们干坏事、恶事时,就一定会小心翼翼,甚至可能会因恐怖于地狱而撒手不干。世间之所以有如此多的罪恶,有如此多的人在干着坏事、恶事,就在于这些干着坏事、恶事的人尚未接触阴曹地府。当然,也不排除,有一种人也是知道阴曹地府的,可他不信。
上天有好生之德,想必阴曹地府也如此吧。此话怎讲呢?我忽然换了一种角度来看待阴曹地府对待自杀者的严酷。阴曹地府之所以对自杀的人这么毫不留情,极可能正是他们希望活着的人一定要活下去,不管遭受什么样的悲苦,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轻率放弃生命的人,阴曹地府是不原谅的,不管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自杀的。
如果阴曹地府的初衷原是如此,那我们实在不应该责怪他们对于自杀者的严酷了。只是,我们活人的揣测有多大的可信度呢?我就说不清楚了。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则有悲悯之心。之所以对阴曹地府对待自杀者的严酷心存不满,就在于:一方面我也不认同自杀;另一方面,即使他自杀了,也不该那么严酷地对待他。很多时候,很多情形下,我都对自杀者怀有深深的同情。我相信,不是迫不得已,不是万念俱灰,他们是不会走这条路的。自己杀死自己,这是一件多么痛的事啊!这对他们来说,需要的不只是忍受痛苦的能力,更需要非凡的勇气。而这能力与勇气,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或因人的所迫,或因事的所迫。——这些,阴曹地府是否理解呢?
正是因为我对那些自杀者的理解,我才会说,不是所有的自杀者都是轻率的。阴曹地府对待轻率自杀者无论采取怎样严酷的刑罚,我都会支持。但我不能支持和接受的,是他们对待自杀者的“一视同仁”政策。
诚然,阴曹地府的法则我不懂。可能正是因为不懂吧,我才会对他们的一些东西兴趣盎然。比如,自杀者死后会被关押到饥饿牢与干渴牢。死后“有的在七十天,有的在一、二年之后”还要押解他的魂魄,再次回到他自杀的地方,受悔恨折磨的苦楚。
对于前者,谁能告之我:为何要让他们忍饥挨渴呢?以我的理解,关押在饥饿牢与干渴牢里的犯者,一定让他们吃不饱,喝不足。甚至压根就没得吃,没得喝。同样是我个人的理解,我以为,关进这牢里的应该是那些吃货(饕餮之徒)和喝货(酒鬼)两种人。让这两种鬼魂接受忍饥挨渴的惩处,才似乎有些合理性。
对于后者,让自杀者再次回到自杀之地,真是有些创意。只是阴曹地府的用意在于让自杀者“受悔恨折磨的苦楚”,便不那么温情了,似乎有些揭人疮疤的意思。我感兴趣的是,魂魄竟然能够被押解着。这被押解着的魂魄是有形的呢,还是无形的呢?有形的会是什么样子?无形的又怎样押解?“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来的样子,再出现一次。”再出现一次,是否意味着再让他们做一回人,至少恢复他们的人样?倘使他们真的起死回生了,那他的家人、熟人一定惊诧得说自己撞见了鬼。让自杀者再自杀一次,这阴曹地府的法则实在不那么好玩。但若说让自杀者回到自杀之地,便能让他“受悔恨折磨的苦楚”,则不一定。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有一种自杀者是绝不会悔恨自己的所为的。
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给予的,养育的,外加上帝赋予了我们以灵魂,这一切的确应该得到我们的倍加珍视。既然自杀行为连阴曹地府也不接受,也不原谅,那就好生活命吧。不管人生有多么艰难,不管我们遭遇了多大的困境,也不管我们的心灵有多么的痛苦,我们都不能自杀。这是我最新的感悟,也是阴曹地府对待自杀者的惩罚所给予我的启示。我不光自己要好好活着,我还要鼓励所有的人好好活着。我在以前的文字里多次谈过自杀,甚至有欣羡的倾向,因而遭到一位朋友的强烈批判和愤怒声讨!他指责我:简直就是一个教唆犯——说我鼓励、鼓动那些活不下去,且不想活的人都去自杀。在此,我心悦诚服地接受他的声讨!因为,如果自杀者死后会遭受那么严酷的惩罚,我相信,怂恿、鼓动、赞美自杀的人,也必将受到相同的惩罚,甚至更为严酷。
走笔至此,也算是一种顿悟吧,觉得灶神之所以被赋予押解的职责,乃在于他老人家是管吃喝的,而自杀者是要被送进饥饿牢与干渴牢里去的。至于门神,他也有责任,是他没有把好门,让死神溜进来把自杀者带出去自杀了。
尽管自杀者的结局这般地恐怖、惊骇、可怕,可我还是要说,当一个人的生存面临着生不如死的情境时,我依然会选择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不必等上帝的召唤和阴曹地府的勾帖。这样做,是因为,我知道生固然可贵,但我更知道生的尊严比生命本身还宝贵。没有尊严的生命,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