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耘农大地
所谓谤人者,即指喜好诽谤别人的人也。过去谤人者,无论是打小报告,还是发匿名信,都需要笔墨纸砚,需要一定的成本。现如今,谤人者只需要鼠标轻松一点,就可以满足阴暗心理......
——题记
芸芸众生间,总有这样一类人:喜欢诽谤别人,以此为快事,常常乐此不疲。这类人虽只是极少数,也不可能成为主流,但永远不会绝迹。有时候本博想,谤人者之所以谤人,或许为了追求一己偏执的“成功”目标。在谤人者心目中,以为谤人的目的达到了,就是一种“成功”。可是这样的“成功”却因为压根儿不能见光天化日,所有永远不能与人分享,而这种不能与人分享的“成功”,其实远比失败更痛苦,也最痛苦。
作为永远不可能绝迹的谤人者,世世代代都不乏其人。当年的当年,那些谤人者为了诽谤别人,多少要付出一些代价:除了需要笔墨纸砚与劳神费力外,还要担惊受怕,唯恐被人发现,只能偷偷摸摸。如今倒好,新一代的谤人者,瞄准了自由自在的网络,只需要鼠标轻点,键盘轻敲,便可以轻而易举的泄一己之私愤,吐一己之阴暗。既远比手写匿名信方便快捷,又更不担心别人识破,用的是马甲。
谤人者看似图了一时之快,拥有了极为卑劣的满足感,然而如此“成功”并不能与人分享,只能在短暂的快慰之后,自食其痛苦之果。此类人的本性、品质且不谈,就其常识而音,他们根本不懂得一个基本道理:作为传播平台的网络世界,本来是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网友交流观点,媒体发布信息的重要渠道,怎么可以让诽谤与诋毁之恶行成为主流?
正因其不明此理,所以谤人者在作茧自缚,自寻烦恼的同时,难免陷入新的烦恼;在制造不可名状,自作自受的痛苦的同时,难免陷入新的痛苦。真正有学识、有品位、有素质、有基本的为人处事操守的人,是不会如此折磨自己的,也不屑于如此鸡鸣狗盗之为。按行为心理学看,喜欢谤人者,窥阴与损人是其阴暗心理的动因;动辄谤人者,是其卑劣品行的凸显。这样的人,无论怎样,都是江山难改,秉性难移的,也绝不可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反过来讲,假如你遭遇了这样的谤你者,大可淡定再淡定!让他去诽谤去诋毁吧,天不会塌下来。要知道,网络再发达,再便捷,又有多少冷静理智的人,百分百的去相信网络之垃圾呢?你越是淡定无视,越是令诽谤者烦躁不堪,痛不欲生。这种以柔克刚之态,的确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功。那么,且视谤人者之行,如水流东,如风过耳,而不理不睬,让其难受再难受,痛苦复痛苦,直到他自觉没趣后偃旗息鼓。
想想那些利用网络诽谤别人者,还真的怪可怜兮兮的!他们那种谤人成功的喜悦不能与人分享后的心情,注定是难以消解,最为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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