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为遏制高房价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特别是在房地产信贷上做出了一些严格规定,有人为此喝彩认为这是遏制高房价的关键,说是“差别化住房信贷给高房价一盆凉水”,我倒觉得也未必。
首先,大家看看在贷款买房队伍中的大多数人群的成份,应该说基本上是没有多少钱的“中低端阶层”而那些有钱人基本上是不需要贷款的“高端阶层”,在投资或投机买房队伍中这方面人群占主要方面。因此对首套房与二套房的信贷标准来说也就无所谓了,就是要贷款的话一部分用那50%也够的了。而若想不是“二套房”也有诸多变通办法。这都不算是什么问题。
其次,差别化信贷所占比例较小,据有关方面的不确切报道,说投资性买房的人群现在已经突破性地达到了50%,那就是说有一半的人群不是投资而是自用,而在差别化信贷中实际数并没有超过一半,即使是要贷款投资性购房他也有办法变为非差别化人群中,何况在这当中所谓的二套房并非都是投资,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因高房价吓怕了而赶早买房来改善居住条件。
第三,探究高房价的成因,在现在的购房大军中,特别是投资性购房者队伍中,大多数是“不差钱”的部分,对于买房款的问题基本上不成问题,你就是不给他一分钱贷款他也照旧要买房。如果是投资性购房,其贷款利息与现今出租房屋之租金比也不会赚多少钱,只有靠期盼买到房后再继续涨而增值。现在高房价真正的最受影响者应该是那些中低端人群,而不是那些高端人群。
总之,我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调控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点并不仅在于此,而是对房地产调控和遏制高房价的总体布局上,根本问题是在于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在遏制高房价上要切实地“真抓实干”其焦点还是要加大力度解决好保障性住房上,我想这才是根本。只要解决好大多数的中低端人群的住房问题,以及尽可能地化小分配上的不公,这个高房价问题就自然而然地不成问题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