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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肤色只是一层华而无实的外衣
最初,我只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三种肤色的人:白皮肤的人,黑皮肤的人和和黄皮肤的人。那个时候,这是一道小学生水平的随堂测验题,相较于大人的执著与多思,天真的孩子们只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不同肤色的人,虽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孩子那里大可不用那些奇怪又无趣的数理化公式亦或基因科学来解释,大人们只要说“那是天生的”,便解决了一切。孩子们真正在乎的其实也不是这个问题本身,甚至于如果没有老师来明确的告诉孩子们这种肤色上的区分,也许当他们看见历史书上那幅画着来自不同大陆的孩子们正手牵手微笑着嬉戏的图片时,他们只会单纯的认为自己又多了好多的小伙伴。
就像济茜和安小姐。(《根》)
那么是谁硬要创造出这划得人生疼的界限?!又是谁证实了黑皮肤的人生来就一定为奴?!
我想我曾作为孩童,而现在在没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的情况下,我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大人,我承认,我对大人是有那么些偏见的,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喜爱《小王子》中的字句。
我想我是个纯正的黄皮肤人,我认识几位白皮肤的人,见过几位黑皮肤的人。坦诚的说,我就如中立的一方,对谁都没有偏见。如果我曾经抱怨过哪位白人的行为对我的国家是一种侮辱,或假设某一天一位走过我面前的黑人学生将杂物顺手扔在地上而改变了我对那位同学的看法,我想我依然中立而不偏爱任何一方,这种观点也不会因为白人国家总是想方设法欺负中国人或非洲国家与中国世代友好而改变。我只是认为,肤色是一件脱不掉的外衣,而一个人的头脑、智慧、善良、勤奋,哪怕是懒惰、贪婪、残暴与卑劣都不会因外衣的不同而改变,心灵的美丑是我们认识一个人的本质的窗口,白人不一定就都好,黑人也不一定就都坏。
有些时候,我并不能理解是谁赋予了谁欺压他人的权利,或者那只是人们心灵深处的恶魔所为。
阅读《根》花费的时间较长,最初我想去读这本书的目的很单纯,只是想在书中找一找老师所说的那种意义深远的寻根之旅。虽然自开篇至三十二节都是在讲述一个名金特·康达的非洲人自出生起的淳朴生活,但那种非洲特有的生活风俗渐渐让我忘却了最初的阅读目的,而是逐渐融入那种祥和而安宁的生活之中,而我也被那些特有的礼俗和曼丁喀族人的淳朴民风深深吸引。虽然,我能推断出康达一定会在某一时刻被白人(“土霸”)掳走,我以为我已做了判断,当那一刻来临时,也能坚强的继续读下去,但我依旧紧绷着心弦,对那一刻的到来充满了恐惧,不过还好,作为书中人的康达,他在未被抓走前,比我好过些。
感谢作者恰当的文字,将康达急于挣脱枷锁的愤怒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我的心也在铁链作响声中挣扎的痛快些;感谢作者那优雅的辞藻,让我在康达飞似的逃跑旅途中也呼吸到那伴着鸟鸣、含着青草香的自由空气;而我也不得不感激作者的悲悯之情,在康达受以斧刑的残酷惩罚时,让文字隐去了所有色彩及声响,如电影结尾那灰白缓慢的镜头,将一切血腥与残暴隐于黑暗之中。
我不得不承认,非洲人有自己的独特的聪明才智,然而强硬总能打破所有的和谐,当我们面对毫不讲理的无赖,当我们对抗以“智慧”遮掩罪恶的行凶者,平心静气的谈判终究行不通,只能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现在,我还是无法理解当威廉·华勒医生听到邻州黑人暴乱的传闻而对康达等黑人农奴的冷漠及防备,也不能理解白人对黑人人口激增而超过白人人口的无尽担忧,我无法接受白人摆出高贵的姿态指使黑人做好一切,而同时对黑人又充满了鄙夷之色,而乔治(康达之女济茜之子)作为李主人的亲生儿子却在李主人的手下一直为奴从未受过信任,最终李主人还以乔治的自由身份为诱饵欺骗乔治,以致乔治与家人两地分隔,不得团圆。
我不知,在最初,是谁让黑人登上了白人的国土,而白人的明目张胆的防备与霸道可笑至极。
我们能埋怨黑人的顺从吗?我想这顺从并非天性,只不过来源于无数的鞭笞与暴行,以及对黑人家人的威胁与折磨。只可惜康达与蓓尔勤勤恳恳的做了一辈子的奴隶,却得不到主人的任何怜悯,半百之年,眼睁睁看着唯一的女儿济茜被卖掉,而济茜所遭受的苦难成了悲伤的延续。
我们能单纯的怒骂白人的残暴吗?我想汤姆·李主人那阴暗狡诈的内心深处依然有着那么一块儿柔软的地方,那种对黑人既爱又恨的纠结情绪应该不会只是仅仅展现在他的身上,只可惜白人信奉的倒不像上帝,而是“宁可错杀一万也不错放一个”的原则。他们惧怕黑人,是的,因为他们心中明白自己是如何的剥削与欺压黑人,而内心深处的罪恶让他们无法把那仅剩的一丝丝良心露出来正视那沉默到终要选择爆发的黑人。
我想,康达是伟大的,康达这一角色是伟大的,哪怕他只是书中人,但历史上有多少位有和他相同经历的人呢?而他别样的伟大就是他延续了口口相传的历史记录形式,让他的最为普通的经历流传保留至今,成为千千万万黑人被奴役的代表。几代人的经历,却成就了黑人成长发展的辛酸史。
康达只是那段历史的一个缩影。黑人的历史庞大的绝不能以《根》一言而论,但《根》令人震撼之处是它那谨记祖辈历史的伟大精神,这种精神需要勇气去延续。我想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知道自己来自何处,才能明确自己将要走向何方。一个人为个体,我们有家族的历史,家族的灵魂,而作为一个民族,更有民族魂,民族之根。历史并非是沉重的包袱,只有胆小目浅之人才会将其视为压在肩上的重担,而真正的勇士与继承者,会把往昔的历史作为最宝贵的财富,而他的开拓与进取将是这财富积累的最可取之路。
读完《根》,我惊觉历史为何如此之短!是啊,从爱莎祖母、尼欧婆婆之辈,到康达的父辈欧玛若,继而康达的女儿济茜,济茜的儿子鸡仔乔治,乔治生有八个孩子,其中第四个孩子汤姆与妻子爱琳育有八个子女,再后来就有了本书叙述者这一辈人。只是八代人生存的时间长度,但当我们冥想回忆,他们竟离我们如此的近,可是却又上演了多么沉重的历史。200年的时间比照历史长河又算得了什么呢?可它的深度却发人深省。我们明知有些事情是错误的,却迟迟不想更正。很多的愿望终究是美好的,只盼愿望能实现的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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