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清理专题】现状:税收优惠“有点乱”
(2014-03-17 0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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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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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记者张剀
3月17日《中国税务报》
谈起对税收优惠的印象,很多代表委员的第一印象是“有点乱”。
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谓五花八门。
一是税种优惠。现行的18个税种,每个对应的法律法规都有优惠条款,并由此延伸出更多的地方性优惠政策。
二是区域性税收优惠。近些年来我国先后设立了浦东、滨海新区、前海等数量众多的“经济特区”,这些区域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区域内的企业可以享受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诸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是产业优惠。在特定的发展阶段,或者由于特殊原因,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比如,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作为配套政策,税收优惠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
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这是记者采访中代表委员觉得最乱的优惠政策。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李钺峰表示,在以大项目为导向的地区经济发展模式下,只要有大项目肯进来,地方政府便千方百计给相关企业提供优惠,税收优惠便是其中重要的优惠之一。“现在,越穷的地方越想从‘上边’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不来就自己想办法出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说。
从事审计工作的代表委员,则对各种“假优惠”深恶痛绝。据介绍,现在,一些地方地方政府为了兑现当初招商引资时的扶持承诺,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仍然想方设法进行干预,最终让其通过认定,这对哪些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非常不公平。审计署每年公布的审计结果也显示,每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假高新”。比如,2009年,审计署就曾披露,在审计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中,竟有85户不符合条件,其中不乏知名企业和一些上市公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在,一些省、市、县在无法直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竞相采取了一种变相的税收优惠来吸引投资。即只要有企业愿意在当地投资,产生的税款在当地缴纳后,可以直接返还一定的比例。有些地方返还30%,有些地方返还50%,甚至还有地方返还60%以上。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知名大企业也纷纷将部分产业板块剥离出来,在这些政策洼地设立了新的子公司,以便于享受诱人的优惠政策。与此相对应,很多涉税中介机构已经将帮助企业向政策洼地转移当做一项重要的业务,而且收入稳定,利润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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