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个话题,之前我也谈论过。当时谈这个话题的背景,是我采访国有企业时,问及税务风险的问题时,很多国有企业的财务最高负责人往往都拍着胸脯说“我们不会有风险,至少不会有主观风险”,理由是不论税收还是利润,最后都是要交给国家的,怎么会有补缴、少缴或者逃避缴纳税款的主观故意呢?时至今日,持这种想法的国有企业依然不少。
刚开始我很不理解,因为我觉得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和税收完全是两码事,怎么可以混为一谈呢?后来我慢慢发现,持上述想法的国有企业的说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把国有企业当做一个人来看,税装在左口袋,利润装在右口袋,到时候不都一样得掏给国家吗?
但是,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有企业的创造所得最终上缴给国家的形式究竟是“税”还是“利”,而是在于首先弄清楚国有企业在对待“税”与“利”时的身份。换句话说,国有企业:找对自己的“板凳”再说话。
坦率地说,对待“税”与“利”的问题上,作为国家“亲儿子”的国有企业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找对自己的“板凳”。国有企业首先是国家这个“老子”的“儿子”,其次才是“亲儿子”。
一方面,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方式,具有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不管是“亲儿子”也好,“捡来的儿子”也罢,都必须乖乖地交给“老子”。这是维护稳定、减少扯皮的基本前提,是每个“儿子”都必须要尽的义务和责任,不能讲任何特殊。
另一方面,利润,是国家依据财产权力对对国有企业劳动所得的分配。也就是说,“儿子”赚了钱了,那是“老子”投资的,应得的。至于得多少,怎么得,何时得,那还可以商量。尤其是对待国有企业这样的“亲儿子”,困难的时候“老子”可以少要点,日子过得不错的时候“老子”是可以多要点的。可见,这种依据财产权力的分配方式明显不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固定性,更别提无偿性了,弹性很大。
我们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是多么聪明,他们只认可自己是“老子”的“亲儿子”,却忽略(也可能是故意忽略)自己还有个身份是“儿子”。理由很简单,“亲儿子”可以有特权,可以说话不算数,可以调皮一点,而作为“普通的儿子”,甚至是“捡来的儿子”,那就规规矩矩地该干嘛干嘛吧。
恕我直言,“亲儿子”也不能老这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光想着自己的特殊身份,却忽略了自己的基本身份。要真是个“孝顺的好儿子”,更应该给“老子”争光,勤勉做事,低调做人,为“弟弟妹妹”做好表率,给“亲戚朋友”做好表率。对于“老子”而言,可以有好心,但并不一定总要给“亲儿子”好脸,该批评也得批评,该处罚也得处罚,这才是个好父母啊。否则,其他的儿子们都不高兴了,光有“亲儿子”在恐怕有时候也难解决“老子”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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