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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的税地方政府会怎么花?

(2010-11-10 13:48:33)
标签: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政府

立法

执法

博弈

财经

分类: 税言税语

     最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终于“内外统一”了,这让很多内资企业拍手称快。自古以来,我们都是 秉承着“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文化,“内外统一”自然是达到“均”了,内资企业拍手称快无可厚非。但是,随着采访的深入,思考的深入,我觉得内外资企业还有权利应该得到主张。

    在《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只是第一步》这一篇文章里,我主要谈到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的背景、内外资企业的反应及需要完善的地方。其实,在这个之前有个前提没有提到,那就是——统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没有别的方式吗?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是否应该总是保持沉默?

    答案是:有!而且很简单,那就是取消内资企业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为什么没有这么干呢?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税收法律一般涉及五个主体:立法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财税部门)、中央政府、执法者(税务局)、纳税人和地方政府。一个法律的改变,必然要牵扯到这五个主体的利益。采访中,一位专家指出,他坚决地相信国务院在统一内外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之前一定是考虑过要取消的问题的,但是地方政府会干吗?

    实际上,地方政府也有地方政府的难处,那就是要干的事情很多,钱不够。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又属于地方收入,而且是专项收入。如果这部分钱拿掉了,地方政府本来就差钱,以后岂不是更差钱?所以,地方政府首先是不干的,一定要与中央政府博弈的。

    目前的现实是,这部分税不但没有少,而且还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腰包肯定是要鼓起来点。也可以这样说,这是国务院给各级地方政府的一个“大红包”。不过,采访中有不少人也提出来,地方政府拿到这个“红包”后会怎么花?增加的钱能全部用于城市建设和教育上吗?哪些城市建设项目是迫切需要上马的?哪些又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纳税人在这个过程中能说句话吗?地方政府又能听得进去吗?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到了财政部目前正在酝酿的两件事情。一个是研究并清理地方债务,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有一个是推行政府会计。结合上面的问题来说,地方政府目前在多收了钱的情况下,不仅仅要考虑怎么花才能“好钢使在刀刃上”,还应该考虑大量的地方债务怎么办?【每年的审计报告都提到这个问题】这个窟窿不能一味地扩大下去。另一方面,政府会计也要尽快推行起来。有人可能还不太了解政府会计,说简单点,就是要让政府也像企业一样,要对自己的收益、亏损、支出等规范地管理起来,并要做会计报表,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所以,有些问题“上边”不是不知道,而是得想怎么稳妥地去解决。但是,不管怎么解决,纳税人的话语权应该有一个表达的机制和途径,这是确保解决问题的办法“稳妥”的最有力保障。

    博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古今中外,一直都有,而且没有停止过博弈的过程。但是,纳税人作为一个相对分散的主体,他要博弈,需要一个更加强大的代表。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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