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1日《中国税务报》
一条表面上看起来并不起眼的信息从房管局传到地税局,经过计算机和人工一系列分析比对,一个新的税源就出现了。征管或者稽查部门及时追踪,新的税源就变成了稳定的税收,源源不断地入库。这就是山东省高青县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片断。2009年以来,该局平均每天收到各政府相关部门发来的涉税信息100多条,其数量呈明显增加的态势。
“所有涉税信息都是政府公共资源”
“所有涉税信息都是政府的公共资源。”这是高青县地税局局长陈慧的看法。她说,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是在代表政府行使某一方面的行政职责,其掌握的各类信息,不是某一个部门的独有资源,更不是某个人的个人资源,而是政府的公共资源。因此,散落在社会各个角落的涉税信息,不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是政府的公共资源,如果没有特殊理由,所有政府部门都应该向税务部门如实提供涉税信息。
基于上述认识,高青县地税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言全面实行综合治税,并将需要其他政府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形成报告,每年报送给县政府。2008年初,高青县委、县政府在多次召开座谈会后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财政、建设、国土、房管、物价等94个相关部门都被列为综合治税部门,协税护税工作直接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涉税信息不及时、不准确,都将被扣分。这对各政府部门形成了很大的约束力。
高青县地税局副局长高涛说,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推动下,协税护税工作就变成了县政府和其他政府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工作之一,极大地降低了地税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也使得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开展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
“企业偷逃税款是难之又难的事情”
高青县一位企业负责人坦言:“自从高青县实行综合治税以来,企业想通过各种手段偷逃税款是难之又难的事情。”
2009年,为了方便各个政府部门提供涉税信息,高青县地税局将原有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成高青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系统,并在高青县政务网上设立系统链接,县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很方便地就能登录到该系统。该系统共分信息采集、信息比对处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配合、履行涉税义务等9大模块。“有了这样一个功能强大的系统,各相关部门提供涉税信息非常方便,我们对大小税源的监管几乎不会留下任何死角。”陈慧说。
陈慧用一个例子展示高青县地税局对某房地产公司税收进行监管的全过程。在该房地产公司准备开发某楼盘之前,发改局将项目立项信息、规划局将该楼盘规划信息告知了地税局。国土局利用GPS定位仪对该宗土地占用情况进行了测量,其土地批复、办证信息通过高青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系统传递到地税局。随后,财政部门传递的招商引资企业征用土地补偿面积信息对国土局提供的数据进行了进一步佐证。楼盘所在地镇政府、村委会提供了该公司征用土地的相关协议信息,房管局提供了该企业的房产预售许可证信息、房产办证信息,房地产公司也将开发楼盘、具体单户销售信息传递到地税局。这样,房地产开发的全程就处在税务机关严密的动态监控之下,企业偷逃税款的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据了解,一些不法企业在那些重点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想在税上做手脚非常难。在高青县政府的严格考核下,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等各部门的涉税信息报送责任人不敢有一丝马虎,高青县地税局的监管力度则更大。今年第一季度,高青县地税局来自建筑业的税收同比增长45%,房地产业税收增幅达到172%。
“优化税收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
据记者了解,很多企业在税收上“不患多而患不公”,如果税收法制环境不好,不仅仅影响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更会影响当地正常的经济秩序。高青县地税局在综合治税的过程中深知这一点,因此在打击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同时,借助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帮助企业厘定税收中的复杂关系,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多征税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最大限度地优化税收法制环境才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真正目标。”陈慧说。
据介绍,很多企业对于销售设备、建造钢结构车间等涉及的应税劳务行为,往往忽略从税法角度去厘定每一笔收入究竟应该缴纳哪种税收,增加了不少税负。比如某企业卖出一批设备后,取得的收入要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通过分析这笔收入,安装设备的劳务收入应占大部分,可以依法单独成立安装公司,从中把劳务剥离出来,劳务收入只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即可。但现实中很多企业都因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而无法实现这种剥离。高青县地税局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提供的充足涉税信息,事前告知企业,降低了企业税负。
对于没有实施剥离的项目,高青社会综合治税管理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税务人员随之会进行信息分析和实地查看,采取有针对性的剥离措施。“我们偷逃税难,想稀里糊涂多缴点税也不容易,税务部门科学的征管方式让我们感到分外踏实。”山东青苑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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