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围绕王志复出的消息成为大家广为关注的热点新闻。9月25日,中新网发布消息称,在丽江市当了一年副市长的央视著名主持人王志,几乎已经淡出公众媒体的视线。日前,观众在重庆卫视大型电视节目《追寻中国红》中,却意外发现王副市长又一次以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王志不当副市长了?记者联系上《追寻中国红》总导演陈强,他表示,王志是被《追寻中国红》的故事所感动而担当主持人,还表示:“我这是破了真身了。”
去年10月24日下午,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王志为丽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也就是从王志接过任命书的那一刻起,王志的身份已从主持人转变为了“父母官”,其职责就是为丽江人民掌好权、服好务、谋好利,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有人质疑:王志复出,其所获酬金算不算灰色收入,是否涉嫌权力谋私?
而我认为,当王志的身份是一个明星时,其收入是其隐私。但是,当他的身份已经变成一个官员的时候,其收入就不该是个隐私了,必须“明码标价”,而且应该照章纳税。结合税法及王志的实际情况,王志的走穴所得应该算作“劳务收入”,并应该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我在百度中搜索了大量有关王志复出的消息,却没有看到一条消息中说王志已经就这笔收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当然,有关媒体没有报道不能代表其没有缴纳,但是,我总觉得王市长在这个事情上差点什么。
国家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宗旨在于调整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保证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对于高收入人群普遍存在的灰色收入,税务部门难查难管。国家多次要求加强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医疗机构等都在国家公布的高收入行业名单里。国家一直要求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强化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但灰色收入隐蔽性强,加之有灰色收入的人群不主动申报,税务部门监管起来很困难。因此,“聪明”的王志既然能以主持人的身份“重操旧业”,为什么不能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就灰色收入纳税这件事情上做个表率呢?既然能在主持的事情上高调复出,为何不能在纳税的事情上高调一点呢?其实,我个人还是相信王志市长就这笔收入缴纳了个税的,只是遗憾的是,他不应该在纳税的事情上如此低调,不应该呀。
当下,让干部申报财产、在提拔任用前公开其本人和家属的财产,已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廉政新举措。官员就“走穴”的灰色收入及时缴纳税款,实在是不算个事儿。
唉!王市长啊,王市长……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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