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试点企业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依法处罚,并取消其试点资格。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违法违规信息,将被录入有关部门共享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上述处罚措施虽然不是明确的经济处罚,但比经济处罚的力度还要大。试点企业的境外贸易量都比较大,而且多数企业已经上市,一旦有涉税违法等不良信息被录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就会面临各有关部门更加严密的监控。而试点资格被取消的消息一旦被披露,企业的信誉也必将受到重创。
跨境贸易实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在给企业带来诸多利好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涉税风险的发生点。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密切注意两点:一是在纳税记录上不要留下污点,二是在出口退(免)税环节要严格遵守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纳税记录是企业所有生产经营状况的一个真实反映。有关部门在推荐试点企业及监控试点企业是否有资格继续可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时,参照的标准不仅仅是与用人民币结算相关的交易,而是企业的所有交易。因此,试点企业一定不要在纳税记录单上留下任何污点。如果在税务方面遇到任何问题,一定要及时和税务机关沟通,及时化解涉税风险。一旦税务违法成为既定事实落在纳税记录单上,将会产生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目前,已经有少数被推荐的试点企业因为纳税记录出现问题,而未能最终获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资格。
此次5个试点城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继启动仅仅是一个开始。今后,这一新的业务范围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因此,对未纳入试点的企业来说,保持一个良好的纳税记录单是至关重要的。
另外,有关专家还表示,出口退(免)税程序简化后,企业的涉税风险也会随之增加。
有关专家表示,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实际上简化了企业满足出口货物退(免)税要求的证明义务。在原本相对繁琐的对外贸易报关及退(免)税要求下,洗钱、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现象就屡见不鲜。简化退(免)税程序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违规的可能。
但也有专家认为,相关部门简化了退税程序,是以政府有关部门纷纷加强了监管为前提的。因此,企业要做到并且证明跨境贸易的真实性。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有关人士说,在用人民币结算时,银行将依据央行专门开发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海关提供的信息,加强对企业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企业通过虚假贸易骗取出口退税。
为防止企业通过虚假贸易骗取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将通过跨境贸易结算量的变化来分析企业真实的跨境交易量。比如说,一个国内企业和香港公司有着长期的贸易往来,去年用美元结算的贸易量换算为人民币为3000万元,而今年改由人民币结算后,这家企业的贸易量猛增到了6000万元人民币。那么,税务机关就要对其进行纳税评估,通过信息比对,深入分析新增的3000万元是什么原因所致。如果企业不能说明其增加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税务机关将会采取进一步的征管措施。
因此,试点企业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当保留足够的证据资料,证明用人民结算的跨境贸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最好要尽快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核实企业跨境交易的真实性,资金流和物流是关键中的关键。企业在进行跨境贸易时,应该加强企业的资金管理,重点关注资金的流入、来源、用途、时间点、债权债务等信息。同时,还要保存好证明物流真实性的证据资料,如报关单、购销发票、合同等。只有这样,才能够“顺顺利利结算,安安全全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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